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海關人員昨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35歲抵港女旅客,並在其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約44,200支未完稅香煙,市值約18.1萬元,應課稅值約14.6萬元,隨即拘捕該女子。案件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被裁定管有未完稅香煙、以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罪名成立,判處監禁6個月和罰款2,000元。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表示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根據《應課稅品條例》,煙草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兩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私煙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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