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森)香港國安法實施5年以來,社會發展重拾正軌,不過,正如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早前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所言,維護國家安全工作沒有完結時,外部勢力一直虎視眈眈,在境外鼓吹「港獨」。繼一款遊戲應用程式透過遊戲方式「煽獨」後,香港文匯報記者發現敗走中國台灣的原香港中文大學助理教授沈旭暉開設社交平台Instagram、Facebook等,藉收藏香港歷史為名,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近日更售賣多款煽「獨」藏品。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即使有關人等身處境外,但宣揚分裂國家的言論,都可能因違反香港國安法而被香港警方通緝,他警告香港網民轉發、傳播此類信息,或網購有關產品,也可能觸犯香港國安法、承擔刑事責任。
香港文匯報發現有人在社交平台Ig、Fb等,開設以「收藏香港歷史」為名、借題宣揚「港獨」的專頁,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記者發現,該網頁公然展示2019年香港黑暴事件中的所謂「藝術品」、「歷史書」,並將黑暴「港獨」主張美化為「民主」、「真理與自由」云云,鼓動公眾加入做會員、捐款。
記者經調查發現,網頁是已移居台灣的原香港中大助理教授沈旭暉開設,而該網頁於今年1月起在台灣地區開設,展示他成立的所謂「國際香港圖書典藏館」,並「掛羊頭賣狗肉」,展示一些黑暴時期的「港獨」宣傳品,並將之名為「珍貴藏品」。
4年前沽出大埔物業赴台定居
黑暴期間,沈旭暉參與不少違法黑暴活動,2021年7月以1,495萬港元沽出其大埔露輝路倚龍山莊29號地下物業,賬面獲利562萬元後,赴台灣定居。
湯家驊接受香港文匯報採訪時表示,香港國安法第三十八條規定,香港特區以外的任何人,只要在香港特區以外針對香港特區實施國安法規定的犯罪行為,便適用香港國安法。因此任何人在境外宣揚分裂國家,都很可能觸犯香港國安法,被警方追緝。
這些涉及「港獨」的違法網頁,特區政府有權要求社交平台刪除,湯家驊告誡市民:「違法就是違法,市民看到此類涉嫌違法的帖文,一定要小心。」他指出雖然瀏覽不違法,但任何人等若參與、分享、傳播這些信息,或者網購有關產品就有可能觸犯香港國安法,他呼籲市民切勿下載和傳播這些信息,以免誤墮法網。
湯家驊指出,國安教育更為重要,「所有人都應該有法必依,守國有責。遵守香港國安法,維護國家安全,是所有市民應有法律義務和品德。政府和各界都有義務宣傳遵守國安法,切勿參與傳播『港獨』。」
議員籲勿轉發違法帖文 免誤墮法網
民建聯副主席、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表示,很多市民有順手轉發、分享帖文的習慣,若不小心轉發這些「港獨」違法帖文,就很可能因為傳播「港獨」而觸犯香港國安法。因此特區政府和各界都應該加強宣傳,提醒市民切勿轉發這些違法帖文,可能因為無意中幫助傳播這些違法信息,而誤墮法網。要提醒市民小心區別這些帖文,勿被當中違法信息誤導。
她認為,對孩子們的宣傳更為重要:「學生還沒完全具備真偽信息辨別能力,因此更容易被這些違法帖文誤導。」她提醒市民要留意子女上網習慣,要及時教導孩子識別有害信息:「網上不少犯罪陷阱,除了這些包裝成所謂『民主自由』的『煽獨』帖文,還有很多包裝成各類型吸引孩子的網騙陷阱。政府、學校、家長都需要十分留意學生們的上網習慣,教育他們如何辨別、遠離這些違法信息,最重要,千萬不要下載和轉發。」
6人涉勾結外力危害國安被國安公署與國安警約談調查
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公署)與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國安處),昨日(12日)根據香港國安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及《維護國家安全(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規例》,就一宗涉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的案件採取聯合行動。
案件涉及6人及一個組織,該批人等及組織涉嫌於2020年11月至2024年6月期間,干犯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九條「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經公署署長批准,公署根據《維護國家安全(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規例》第三條,要求國安處協助和配合,包括為公署對涉案者進行約談作出安排。
國安處根據《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附表1,獲得法庭手令搜查6名涉案者的住所,及涉案組織位於葵涌區的商業大廈的辦公室,檢取了包括銀行文件及器材等證物作進一步調查。
國安處亦對涉案者進行會面,及根據《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附表2,按法庭發出的通知書,要求涉案者交出所有旅行證件。案件仍在調查當中,國安處會繼續依法為公署提供協助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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