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一名22歲無業女子,為入讀教大語文研究文學士課程,兩個月內向教大職員虛報中學文憑試(DSE)英文科成績,被控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被告早前認罪還押,今日(11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指出,被告過去沒有定罪紀錄,考慮年紀尚輕,因急於求成而一時迷失才愚蠢犯罪,她已被還押兩星期,應已深切反省,上了寶貴一課,故判感化令1年。又寄語被告「由今日開始重新來過」。

女被告吳梓瑩,承認於2024年6月19日與8月22日之間,在香港以欺騙手段,向香港教育大學職員虛假陳述於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取得第三級成績,以及所提交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通知書副本是真實的,不誠實地企圖取得香港教育大學提供的語文研究(榮譽)文學士(英文主修)課程的教育和教學服務。

同意案情指,被告於2024年6月19日經網上向教育大學提交入學申請,並上傳了文憑試成績單副本,顯示英文科等級為第三級。經面試後,被告獲取錄,惟校方其後發現考評局提供的被告成績通知書顯示英文科等級為第二級。被告在校方查詢下稱「因為好玩」修改成績通知書副本。事件報案後,被告在警誡下承認用「美圖秀秀」改圖,以圖增加競爭力獲教大取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