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岑健樂)過往有不少在香港有重大業務的企業選擇到百慕達、開曼群島、英屬維京群島(BVI)等「避稅天堂」註冊,不過隨着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於2021年跟全球136個國家達成協議,於2023年實施全球最低稅率,將最低企業稅統一在不低於15%的「紅線」後,在相關「避稅天堂」註冊的公司的合規申報要求愈來愈高,令相關地方的制度優勢不再,情況開始逆轉。因此,香港特區政府於今年5月23日公布,即日起在香港以外地區成立的公司,可向公司註冊處申請遷冊來港後,持續有公司響應遷冊來港,因為遷冊來港將可在業務發展上享有多項好處。
實施最低稅率 「避稅天堂」失色
翻查資料,全球於2023年實施最低稅率後,傳統「避稅天堂」的避稅功能愈來愈少,例如百慕達於2023年12月27日通過一項法例,於今年起對年收入達7.5億歐元或以上的跨國集團在百慕達所設立的個體,徵收15%的利得稅。此外,OECD的全球最低稅率的協議當中,還設有最低補足稅的規定,即是對有效稅率不足15%的受涵蓋跨國集團實體,可以徵收補足稅,將它們的有效稅率提升至15%。例如一家在香港有經營業務,但註冊地在開曼群島與英屬維京群島的跨國集團實體,由於註冊地的企業稅稅率是零,因此香港可向該企業徵收15%的補足稅。香港特區政府早前預期,新機制預計可由2027至28財政年度起,每年為政府帶來約150億元額外收入。
香港稅務學會會長石詠文早前表示,公司遷冊機制對吸引企業改以香港為註冊地十分重要。她指出,過去二三十年,不少企業選擇到百慕達、開曼群島等地註冊,主要是為了避稅,惟現在這些地方的避稅功能越來越少,反襯香港普通法及低稅率等方便營商的優勢明顯。她指出,公司遷冊機制對吸引企業改以香港為註冊地十分重要,因為以往企業一旦在海外註冊,來港發展業務只可申請商業登記。若要將在香港經營的業務在港註冊,便要作出架構重整,或分拆香港業務註冊。而在本港的公司遷冊機制生效後,在海外註冊的企業便可直接申請遷冊來港而無須作架構重整或分拆業務,即一旦獲准遷冊來港,同一時間取消在海外的註冊便可,程序十分方便。
降低營運成本和管理負擔
至於澳洲會計師公會早前則表示,歡迎香港政府推出公司遷冊機制。該會認為遷冊來港可以為企業帶來多方面的優勢。首先,透過遷冊來港,公司可以避免因為需遵從一些海外合規要求而產生的營運成本和管理負擔,同時享受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優勢。
此外,經遷冊公司將被視為在香港成立的公司,在大多數避免雙重課稅安排下,經遷冊公司可以利用這些稅務協定,降低跨境交易的稅負,提高稅務效率,而且有助於增加外地來源收入豁免的確定性、根據《稅務條例》享有潛在稅務優惠和免稅資格。另外,公會表示在全球最低稅制度於香港實施後,相關公司也可與其香港實體合併計算香港的有效稅率與補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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