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樂士

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暫定於7月28日結案陳詞。黎智英聘請的英國大律師加拉格爾在此時卻組成所謂「黎智英國際法律團隊」,與黎智英之子黎崇恩終日在海外奔走,為黎智英「喊冤」,炒作所謂黎智英「處境令人擔憂」的言論,向聯合國請願「告狀」,不斷利用外部勢力和輿論,向特區政府施壓。5月21日,加拉格爾攜黎崇恩等人召開記者會,公開致英國首相斯塔默的聯名信,以22名所謂「任意拘押受害者及家屬」的名義,要求英國政府「採取緊急措施,確保黎智英盡快獲釋,以免為時過晚」。

加拉格爾拋出所謂聯名信,不過是譁眾取寵的政治騷。聯名信提到黎智英已被拘押數年,卻沒有道出其中緣由,刻意營造黎智英被長期無理羈押的假象。事實上,黎智英是於2022年12月10日因兩宗詐騙罪被判5年9個月監禁,服刑至今,他身陷囹圄,並非只是因為涉及國安案件。

聯名信又聲稱黎智英被「單獨囚禁」,然而事實上黎智英是出於自身原因,主動申請不與其他囚犯一同關押,懲教署尊重其意願而安排他單獨囚禁。

聯名信又強調黎智英年屆77歲高齡,家屬對其健康狀況「深表關切」。不過香港懲教署此前已證實,黎智英一直定期接受醫療檢查。根據《監獄規則》明文規定,懲教署須為所有在囚者提供必要且適切的醫療服務,各懲教機構均設有醫療設施,由醫生及具有專業護理資格的懲教人員為在囚人士提供醫護服務。至於需要專科診治、深切治療或進行外科手術的在囚者,則會送到公立醫院治理。

聯名信還以「香港夏季酷熱」、監禁「危及黎智英生命」等理由,企圖為黎智英呼冤。事實上,本港監獄的在囚者,較黎智英年長的大有人在,從來沒有人僅因酷暑或極寒天氣獲釋。加拉格爾應當清楚,環顧普通法適用地區,氣溫變化均不構成釋放犯人的依據,香港亦不例外。

無獨有偶,聯名信還刻意隱瞞一份有關黎智英的健康狀況聲明。這份聲明由香港的羅拔臣律師事務所於去年發表。2024年9月27日,羅拔臣律師事務所在黎智英的指示下聲明,黎智英在羈押期間獲得適切的醫療護理,包括可以獲得日照。聲明指,「黎智英先生希望公開說明,他一直獲得符合糖尿病情所需的醫療護理。」

事實證明,聯名信不過是「黎智英國際法律團隊」的拙劣伎倆,策劃者已經信用破產。香港司法程序始終穩步推進,不受外力干預。香港法治獨立公正的車輪滾滾向前,正義終將彰顯。

(作者為前刑事檢控專員,本文的英文版原文刊登於《中國日報香港版》評論版面。內容有刪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