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湋銘 特許公司秘書公會會士、法律學士、EMBA、證監會持牌人

上月,香港特區立法會正式通過《穩定幣條例草案》,訂立法幣穩定幣發行與營運牌照制度,為虛擬資產發展定下監管基礎。表面上此舉屬風險管控政策,但深層意義卻是為資產Tokenization(代幣化)及Real World Assets(RWA,現實世界資產)鋪設制度跑道。這不僅奠定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未來角色,更為內地資產合法跨境融資開闢潛在通道。

代幣化是指將實體或傳統資產,如房地產、債券、應收賬款、私募股權等,以區塊鏈形式進行數位化與分拆,並轉化為可交易的代幣。這類代幣與特定資產價值掛鈎,便屬於RWA的範疇,能大幅提升資產流動性、擴展投資及融資渠道。

根據波士頓諮詢(BCG)估算,全球代幣化市場至2030年可望達16萬億美元規模。國際大型金融機構如摩根大通、高盛、瑞銀早已積極布局實體資產上鏈市場,發行代幣化債券、代幣化基金及代幣化房地產權益等,並已在新加坡、瑞士及阿布扎比等地試點。

內地RWA已從實驗走向實戰

內地在「區塊鏈不等於虛擬幣」的政策框架下,允許與鼓勵「受監管、可控、服務實體經濟」的區塊鏈應用,包括實體資產上鏈代幣化的試點與實務操作。其中具代表性的商業案例包括中登公司(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與螞蟻集團旗下的螞蟻鏈(Ant Chain)及中信銀行合作將企業間應收賬款(供應鏈金融)經平台上鏈登記、核驗與轉讓,並進行代幣化,將小微供應商對大企業的應收賬款轉換為數字憑證,實時流轉給金融機構融資。另一個案例是招商銀行和中國信登(中國信託登記有限責任公司)合作,聯合開發私有鏈系統、鏈上簽章、收租驗證機制,將深圳、廣州、成都等地長租公寓運營方未來5年租金收益權,轉為數字憑證,由投資者認購後取得收益權。

RWA代幣化成內資「出海」新橋樑

RWA代幣化的另一重大意義是為內地實體資產創造合法出海的新橋樑。例如通過以下三種金融架構:1.境外SPV + RWA發行平台。中資企業可在香港設立SPV持有境內資產收益權,經審計與評估後轉化為代幣化票據發行予海外投資者。例如,能源公司可將其電站租金收益轉化為RWA代幣,於香港平台融資,並用穩定幣進行交收。2.跨境資產基金通 + 代幣化基金。若基金通進一步開放,內地資產管理人可透過香港設立代幣化 REITs或私募基金,在合規框架下向國際機構投資者募集資金,有效形成「代幣化基金通」。3.RWA抵押貸款平台。企業將內地資產轉為RWA後,可透過香港數字資產平台抵押獲得港元、人民幣或美元穩定幣貸款,再換成法幣資金注入國際項目。此模式已在新加坡、瑞士試行,香港有優秀的金融及資本市場人才,具備相同條件。

制度創新助提升金融競爭力

《穩定幣條例草案》的通過,象徵虛擬資產政策從「防火」走向「建城」。若能進一步推出例如代幣化債券指引、RWA認證制度及區塊鏈託管標準,香港不僅可擔任全球實體資產數字化的試驗場,更能成為連接內地實體資產與全球資本的數字橋樑。制度創新,正是未來資本市場競爭的決勝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