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參與制定國際調解院「商事調解規則」的特首政策組專家組、律師劉洋在接受傳媒訪問時預計,國際調解院將對焦四大類型爭議問題:一是投資者與國家間的糾紛,調解院可為外國投資者和東道國提供中立的調解平台;二是政府間涉及貿易及環境等問題的爭議;三是涉及貿易、供應鏈、金融及基建項目的跨境商業糾紛;四是氣候變化、知識產權及數字貿易領域等新興領域的複雜國際糾紛。

調解院將成國際法律體系不可或缺部分

劉洋表示,國際調解院的成立可進一步吸引跨境商業爭議、投資者與國家爭議以及新興領域的國際糾紛來港解決,與國際法院或仲裁庭不太同,國際調解院專注用非對抗性、非約束性的調解機制協助爭議雙方以協商方式達成共識,「國際調解院將與國際法院(ICJ)和常設仲裁法院(PCA)齊名,成為國際法律體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

香港調解仲裁中心主席蘇文傑在接受點新聞訪問時表示,今次由中國牽頭,聯合「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共同制定程序,史無前例地在港設立國際調解院,對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及「國際衝突處理樞紐」的發展而言,是一個重要里程碑,將進一步提升香港在國際法律和衝突處理領域的地位,還能參與更多國際事務,提升本港在法律、衝突處理和人才供應鏈中的地位,對未來發展有巨大裨益。

亞洲排解爭端學院創辦人姚定國在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期望國際調解院總部成立後,香港的大學生多認識國際法,令商界、學術界,以至政府公務員的國際視野都有所進步,又建議香港未來應定期舉辦調解周,讓全世界的調解員及相關專業人士聚集香港交流學習,有助香港成為亞洲甚至世界法律及解決爭議的樞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