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警方繼續針對俗稱「白牌車」的非法載客取酬違法活動採取執法行動,繼港島總區交通部昨日(26日)在港島區採取的打擊行動後,東九龍總區交通部亦於今日(27日)派員喬裝乘客「放蛇」,透過網約車平台相約涉案車輛在將軍澳區登車到達目的地後,成功截獲兩輛非法載客取酬的私家車及拘捕兩名男司機。這是警方6日內採取的第四次同類執法行動,合共拘捕8名男司機及扣查8輛涉案車輛。
東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督察何健邦表示,是次「放蛇」行動的上車地點在將軍澳區,目的地俱在牛頭角,涉及車資分別約50元及約60元。至於被捕的兩名男司機分別35歲及48歲,俱報稱無業,他們涉嫌「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罪名被扣查,兩人的涉案車輛亦被扣留作進一步檢驗。
警方早前亦於本月22日及23日在粉嶺和荃灣區,以及昨日在港島區進行同類「放蛇」執法行動,拘捕6名(41至70歲)男司機,當中包括一名43歲持通行證的內地男司機。
根據現行《道路交通條例》,除非汽車獲發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使用車輛作出租或載客取酬之用。首次定罪可被判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再犯可處罰款2.5萬元及監禁12個月。
警方呼籲,市民出行應選用合法的交通公共工具,如相關車輛的用途是非法載客取酬,有關車輛的第三者風險保險或會失效,一旦發生交通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都會失去應有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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