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據新華社報道,記者26日從國家電影局獲悉,近日,國家電影局印發管理規定,鼓勵香港、澳門服務提供者在內地投資設立電影製作公司,開展電影製作業務。
規定指出,港澳投資電影製作公司可作第一出品單位,由其提交電影的立項和審查申請,申報程序及材料要求參照中外合作攝製電影片管理規定。
規定明確,申請國產電影備案時,如港澳投資電影製作公司為聯合出品單位,或已取得備案回執的國產電影擬增加港澳投資電影製作公司為聯合出品單位,備案和審查的申報程序及材料要求參照現行國產電影的管理辦法;如擬變更第一出品單位為港澳投資電影製作公司,須按照本規定補充辦理相應的立項、審查等手續。
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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