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警方於本月15日接獲一名82歲長者報案,指早前收到懷疑騙徒來電,對方聲稱是其兒子,因涉及刑事案件被警方拘留,需要繳付20萬元「保釋金」。受害人聯絡兒子求證後發現受騙,遂報警求助。
荃灣警區特遣隊及刑事部人員接手調查案件,同日拘捕兩名負責收取「保釋金」的31歲姓褚本地男子及26歲姓邱本地女子,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經深入調查後,於20日再拘捕一名23歲姓王本地男子,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所有被捕人已被暫控各一項「串謀詐騙」罪,案件將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另外,警方於21日接獲一名26歲本地男子報案,指他接獲自稱內地執法人員的人士來電,指受害人於內地干犯刑事案件,要求他協助調查。騙徒其後約受害人見面,並要求受害人簽署偽造的保密文件,受害人懷疑受騙,於是報案。警方於23日)拘捕一名19歲姓張本地男子,涉嫌「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兩宗案件中受害人均沒有金錢損失。
警方呼籲市民,特別是長者,切勿輕信可疑來電。如有任何懷疑,應致電「防騙易18222」熱線查詢。警方重申,「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是十分嚴重的罪行,跟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7條,任何人如觸犯該罪行,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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