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劉明、蕭景源)長實安達臣道首置盤承建商涉偷工減料兼貪污造假案件,香港建造業總工會理事長周思傑指出,該項目原承建商精進系以承建長實的樓盤起家,他強調工程可以外判,但發展商仍是最終責任人,「不只是監管的問題,而是價低者得的問題,精進除發生嚴重安全事故,也有欠薪欠糧的問題,為什麼它能中標呢?關鍵是『價低者得』,因為它便宜,這是為什麼還考慮它(精進)的關鍵嗎?」
香港建造業註冊專門工種職工會聯會理事長周聯僑接受香港文匯報記者訪問時表示,建造業貪污問題在10年至20年前相當普遍,政府加強肅貪後情況已有所收斂。今次安達臣道首置盤的醜聞,他認為發展商長實絕對要負最終責任,「因為通常是發展商委聘建築師統籌工程,建築師再聘請顧問工程師。理論上,工程管理主要由建築師負責,但發展商也會派遣業主代表進行監督,若業主代表非常盡責,雖然他未必在現場監察,若駐地盤工程人員認真檢查,他應該都會知道的,沒有理由一些消息都收不到。」
針對制度漏洞,周聯僑直指問題核心在於發展商的監管制度,「可能肇因於過度信任地盤管工及顧問工程師轄下的現場驗收人員,誤判其職業操守,或有工程人員僅審閱書面報告,而未實施現場突擊檢查。舉例若驗收人員提交報告後,顧問工程師不去了解,簽個名便交給業主,業主又簽了名,就會出現漏洞。」
議員:分層之間要有監督制度
安達臣道首置盤的事件,工程界立法會議員盧偉國直言感到憤怒,批評違法行為「愚蠢、絕不應該」,他指出香港的地盤工程有完善制度及合乎國際最高標準的監管制度,強調工程雖有分判制度,但分判工作不等於分判責任,總承建商有很大責任。他同意屋宇署加強抽樣檢查,包括落石屎前的鋼筋數量等,不過,不希望因單一事件造成監督重重疊疊,要適度平衡。
對於坊間認為分判層數太多,更易走漏眼,最多「分三判」,他認為要視乎工程規模和地盤複雜性,無論如何分判,分層之間亦要有監督制度,只需遵從恒常做法便不會出現今次事件。不過,他指目前監督制度行之有效,按照程序,落鋼筋後要先覆核、再倒石屎,今次揭發缺少鋼筋及鋼筋粗幼與圖則不符等情況,無理由工程覆核時未有發現問題,但事件已進入法律程序,他不便妄作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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