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獲的仿製長槍及彈匣。香港文匯報記者劉友光 攝
●檢獲的膠彈珠及加壓器等物品。香港文匯報記者劉友光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一名內地男子前日手持一支長槍及一支短槍乘坐港鐵及在鬧市穿梭,引起巿民恐慌致電報警。警方翻查大量天眼包括「銳眼計劃」下安裝的全港性防罪滅罪閉路電視系統,於8小時內鎖定男子行蹤,並在佐敦以涉嫌管有仿製槍械罪名拘捕該名男子,檢獲兩支氣槍、彈匣及膠彈珠等。警方正調查疑犯公然手持仿製槍械的動機。

警方於前日上午6時40分接獲市民報案指,在尖沙咀港鐵站往荃灣方向月台目睹一名持有疑似步槍及手槍的可疑男子,恐有不軌企圖,感到驚慌。警方接報後立即派員到場調查,經翻查閉路電視,發現該名男子登車後,在佐敦站下車離開港鐵站往上海街方向逃去。

油尖警區重案組隨後進一步翻查大量閉路電視,包括「銳眼計劃」下安裝的全港性防罪滅罪閉路電視系統,迅速鎖定該名可疑男子的逃走路線及位置,並於昨日下午約2時在佐敦吳松街,以涉嫌管有仿製槍械罪拘捕一名36歲的內地男遊客,並在其居住的賓館房間內檢獲一支長氣槍及一支短氣槍,以及彈匣、膠彈珠及壓縮氣罐等。

疑犯稱訪港模型店買仿製槍

消息指,被捕男子聲稱無業,於本月18日到港後居住油麻地區賓館,並在九龍區售賣模型槍的店舖購買涉案氣槍及物品。警方正調查其公然攜帶仿製槍械的動機和意圖,初步相信涉案仿製槍械未曾使用過。

油尖警區重案組第二隊高級督察崔炳熙昨日表示,涉案氣槍已被送往檢驗,以確定是否違反本港相關法例。警方相信被捕男子只是單獨一人,不涉及同黨或參與任何組織或計劃襲擊。

崔炳熙表示,被捕人在光天化日下在公共交通工具及鬧市中,攜帶無作何包裝的仿製槍械外出,引起市民及公眾恐慌,以及危害公眾安寧,又強調來港遊客必須嚴格遵守本港有關管有槍械及武器的法例。

根據香港法例第238章《火器及彈藥條例》第20條,任何人管有仿製槍械,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可被判處監禁2年;同時該條例訂明任何可發射子彈或投射物,而槍口能量超過2焦耳的氣槍 (包括長槍型氣槍、氣槍或手槍型氣槍) 均屬槍械。

此外,根據香港法例第217章《武器條例》第四條,任何人管有違禁物品或武器包括鐵蓮花或伸縮棍等武器,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可被判處監禁3年。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