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體》
作者:染井為人
譯者:洪于琇
出版社:瑞昇
大抵因為第25屆日本電影學院獎頒獎吧,染井為人的《正體:真面目》忽然又回到鎂光燈下。是的,由小說改編的電影早陣子已在Netflix上線,而在日本電影學院獎最後又拿下各項大獎,包括最佳導演(藤井道人)、最佳男主角(橫濱流星)、最佳女配角(吉岡里帆)及新人演員獎(山田杏奈及森本慎太郎),自然備受注目。雖然有識之士一向鄙視此獎,認為是業界「組織票」及「工業票」的小圈子榮耀,一向對小眾電影大為排斥,受肯定的均只是主流工業的大製作。事實上我也看過電影,的確是十分平庸的方程式主流作,所謂對冤案的探討也十分兒戲。但無論如何,在今時今日的話題先行氛圍下,能夠引起話題已經完成了任務的一半(其實小說早有日劇版,於2022年3月播出,由龜梨和也主演)。
小說以主人翁鏑木因受冤案之災從而逃亡的故事為主線,主角逃獄後第一份工作是工地臨時工,再來是約聘雜誌寫手、民宿的打工換宿、食品廠的作業員和長期看護的約聘服務員。當中除了控訴法律的不公及冤案的共犯結構外,也透過流亡過程,特意去展示不同基層人士的生活窘境,以及被歧視及欺凌的狀況。
而小說與電影的最大差異,在於結局的安排。小說最後警察對鏑木開槍,鏑木身亡,後來靠逃亡期間結識的友人提出再審,無罪確定。電影版則為警察對鏑木的肩膀開槍後遭逮救治。警方承認誤逮之可能,最後提出再審獲得無罪宣判。電影版藤井導演特別提及電影最後一場戲,其實在導演閱讀小說時腦中就浮現了「想拍橫濱流星的表情為主」的想法,因此進行改編。作者染井為人在訪談中提到自己準備兩種小說結尾,不過最後選擇較為殘酷的結尾,而電視劇和電影結尾接近原本的另一個版本,因此覺得這樣的結局也是不錯。當然怎樣理解可以言人人殊,但那種樂觀的輕鬆大團圓式改編調子,的而且確把原來對法律及警方的控訴力大為削弱。
我想起在冤案的取材上,日本早已出現不少當代名作。以名導周防正行的《儘管如此我沒做過》(2007)為例,正是以癡漢冤案為題出發,我認為很值得讀者用來對照去反思。周防正行在《儘管如此我沒做過》中,正是從一名被少女咬定為癡漢的年輕人金子徹平(加瀨亮)角度出發,透過他堅持不肯認罪並肯定自己的無辜身份,在得到正義的律師(役所廣司及瀨戶朝香)支援下,展開一場與警方作對的螳臂當車式自由之戰——是的,表面上與《正體:真面目》有一定的類近之處。
在《儘管如此我沒做過》中,周防正行反而更平實地由衷切入司法制度的陰暗面,尤其對於我們海外觀眾來說,其中更帶出不少文化差異的觀察來。舉例而言,我們一向的法律共識,是舉證責任在控方身上,一旦證據不足又或具有疑點,則按有疑點則利益歸於被告的前提下,被告便可以獲判無罪釋放。然而在《儘管如此我沒做過》中,我們反而看到徹平甚至要勞師動眾,去拍一段在車廂內的模擬片段,來證明自己身處位置,不會是當天的癡漢云云。我認為此乃匪夷所思的法律場面,觀摩文化差異正好是欣賞世界電影的一大樂趣之一。
由此更可看出冤案在法律基準下的荒謬性,同時也更加貼近現實,而非如《正體:真面目》般只要負責的警官良心發現,整個警察的官僚制度就要認錯崩壞(電影)——是什麼年代了,不要把受眾當作幼稚園學生好嗎(導演對觀眾的侮辱)?小說版的重審開庭相對來說好一點,但當中草草交代,完全沒有法律跟進上的細緻說明,真的也是稍佳而已。●文:湯禎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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