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年共發40萬張欠款通知書 按年增6%至7%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行政總監鄭恩賜表示,僱主拖欠強積金數字有增加,積金局去年發出40萬張欠款供款通知書,較前一年增加了6%至7%,以飲食業、建造業和零售業等佔比較多。局方正研究引入分層性遞增的附加費,即附加費會隨着拖欠時間而增加。由於附加費的改動需要修訂法例,他期望分層式徵收附加費建議可以盡快出台並提交特區政府,但立法會需要處理很多改例的工作,修訂需要「排隊」,故未知何時可修訂有關法例。 ●香港文匯報記者 劉明
鄭恩賜昨日在接受電視節目訪問時表示,2023年,積金局共發出36萬至37萬張欠款供款通知書,去年有所增長,數字增加可能與僱主暫時有資金周轉困難,故未能即時繳交供款有關。當積金局發出拖欠供款通知書後,絕大部分僱主都會補交有關的供款,「不過問題在於什麼時候,即是拖欠多久。」
飲食建造零售業等較常拖欠
他表示,一直以來都是飲食業、建造業、零售業等有較多拖欠情況,欠交供款的都是拖延多一點時間,讓現金流增加以交款。根據法例僱主每月10日便要繳交供款,若遲交積金局便會發出通知書,通常給予兩星期時間要僱主繳交,其中有四分之一的僱主會即時糾正,而強積金受託人也會與僱主跟進,積金局接着也會跟進,去年成功追回1.9億元欠款,未能追回的約1,300萬元,到最後只有5%個案因一直拖數而要訴諸法庭民事索償。
被問及僱主拖欠供款多久才交法庭處理時,鄭恩賜坦言並沒有一個方程式規定要多久,而訴諸法庭前已透過發出欠款通知書、受託人和積金局跟進等不同工夫,有部分個案可能是行政上的疏漏,例如有關員工已離職,公司卻忘記上報,受託人以為僱員還在職卻未見供款,經澄清便解決。
設「慣犯」名單針對性追討
他表示,在部分情況下,積金局容許僱主分期補交拖欠的供款,「(僱主)真的因為是頭寸問題,我們都要看看他是不是真的想繳交還是故意拖欠,他會說這個月繳交這些,下個月繳付另一部分,這個我們也會容許他這樣做。」但同時,積金局有一份名冊,就是記錄一些經常拖欠供款的「慣犯」名單,「我們就會很針對性,都不用等那麼久便立刻去追他們(供款)。」
目前僱主拖欠供款將被加收5%的附加費,作為對僱員的補償,鄭恩賜認為,無論拖欠多久也一刀切只有5%附加費的做法有改良空間,「我們現在正構思一個分層式去施加這個附加費,因為現時無論你欠一天或拖欠十天都是5%,這個當然是一個處分,但這個處分如果要更加有效,我們就覺得可能要分層式的附加費,即是說譬如你拖一個月就5%的附加費,超過一個月就10%,或者是你拖兩個月還是三個月,還要去思量究竟那條線劃在哪裏。」
他強調,分層式徵收附加費的原則就是要有一個限期,「如果你不在限期前付款,附加費便會再增加,究竟是增加多少呢?我們都在思量,增加一倍即由5%增加到10%,還是再多些?這個現時正在考慮,目的希望是盡快去設定一個分層的徵收附加費制度,務求令計劃成員蒙受損失的情況盡量減低。」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