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 熙 立法會議員
特區政府醫務衞生局本月初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提出3項立法建議,包括規定私營醫療機構公布價目資料、規定私家醫院提供服務費用預算,以及規定私家醫院呈報及公布過往費用及收費的統計數據。提高私營醫療服務收費透明度是醫保改革的重要一環,社會各界普遍予以支持。
私營醫療服務收費定價不明確,價格持續攀升,只會令廣大市民卻步,也會令醫療保費水漲船高,減少市民購買或延續醫療保險的意慾,即便是中產也十分懼怕最後會收到天價賬單,故此對於不少有經濟能力的病人,仍然選擇輪候公立醫院服務,對於病人病情以至醫療公共資源來說,都是一種消耗和浪費。
因此,特區政府在改革公立醫療體系時,亦應該特別關注如何做好私營醫療的分流及支援作用,而其中的重中之重就是私立醫院如何提高收費的透明度。所以,是次的建議不論是立法要求提供價目資料、服務費用預算以及呈報過去收費的統計數字,都有效回應了現有的不足,可說是對症下藥之舉,值得社會大力支持。
不過筆者認為現時的建議仍有值得改進的地方,需要在某些層面作出加強,以全面達到政策的初衷。例如現時特區政府要求公開的費用收費,並未有包含很多病人十分關心的癌症治療。事實上,過去立法會議員們接觸到與醫療收費有爭議的個案中,有不少是關於癌症治療,相關的收費往往可以超出病人的預算。因此,如果要鼓勵有經濟能力的病人由公立醫院轉往私家醫院,高透明度的套餐式收費就是一個應該落實的方向。
此外,根據特區政府的建議,假若最終收費超出預算20%或更多,醫院需要向病人提供書面解釋。不過筆者認為單純只要求醫院作出解釋,對於他們而言也只是增加一些行政成本而已,其實病人的議價主動權並未實際增加,醫院方面解釋過後,病人也只得「乖乖付鈔」,根本上解決不了失去預算的問題。
因此,筆者建議特區政府可以考慮就超出的個案訂立一個上限的數字,超越有關限額而無合理解釋,特區政府應以罰款等方式作出追究,以提高阻嚇力。長遠而言,特區政府要研究引入第三方仲裁機制,處理一些特殊的個案,例如預算偏離五成或以上的情況,讓病人有一個追究的機會,而不是由院方自行處理。
整體而言,是次建議的方向明確、立場清晰,希望能在細節處再多一些商討和優化,相信有助提高有能力的病人轉往私家醫院的誘因,從而減輕公立醫療體系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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