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署理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於本周二通過兩項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附屬法例,並於同日刊憲即時生效。法例採「先訂立、後審議」程序,並於昨日提交立法會省覽。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前日致函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期望得到立法會的支持使立法工作以最快速度推進,建議對15日的立法會會議議程做出特別考慮和安排。梁君彥昨日回覆表示,立法會將全力配合政府推進相關附屬法例的立法工作,並宣布今日(15日)立法會大會暫不復會,同日內務委員會會召開特別會議,優先處理兩項已即時生效的國家安全附屬法例。

鄧炳強在函件中表示,香港特區已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履行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憲制責任,但根據香港國安法及全國人大相關決定,特區政府仍需持續強化法律執行機制,包括在中央政府駐港國安公署依法履行職責時,特區政府部門必須提供必要配合,並對妨礙公署工作的行為追究責任。他期望得到立法會的全力支持,使立法工作可以最快速度推進。

梁君彥在覆函中表示,全球形勢嚴峻,國家安全風險可能隨時出現,立法會支持特區政府盡早完成附屬法例立法。他表示,兩項與國家安全相關的附屬法例已按「先訂立、後審議」程序即時生效,並於周三提交立法會省覽。為加快審議進度,他與內會主席李慧琼商議後,決定立法會會議不會於今日(15日)恢復,以便內會召開特別會議處理相關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