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警方東九龍總區交通部今日(14日)進行一項打擊非法載客取酬(俗稱「白牌車」)的執法行動。期間,人員在將軍澳區喬裝乘客進行「放蛇」,成功截獲兩輛非法載客取酬的私家車,拘捕兩名分別46及57歲的男司機,他們涉嫌「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涉案私家車亦已被扣留作進一步檢驗。
東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督察何健邦表示,根據現行《道路交通條例》,除非汽車獲發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使用車輛作出租或載客取酬之用。 首次定罪可被判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再犯可處罰款2.5萬元及監禁12個月。
警方呼籲,市民出行應選用合法的交通公共工具,如相關車輛的用途是非法載客取酬,有關車輛的第三者風險保險或會失效,一旦發生交通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都會失去應有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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