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女藝人蔚雨芯涉嫌在經營醫學美容生意期間,詐騙同為藝人的一名女股東投資共580萬元,包括誇大購買醫學美容儀器及裝修中心的費用,以及挪用公款逾310萬元,因而被控盜竊及欺詐等三罪。案件今日(12日)首度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林子康將案件押後至6月30日再訊,以處理轉介至區域法院的文件。期間被告獲准以2萬元保釋,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藝名蔚雨芯的31歲女被告劉蒨樺,報稱商人,是蒨斯樺醫學美容有限公司(蒨斯樺醫美)董事兼股東。她被控一項盜竊罪、一項欺詐罪及一項企圖欺詐罪。
控罪指蔚雨芯於2022年5月17日至7月28日期間,偷竊屬於廖樂宜的合共3,145,631.7元港幣;於2022年5月24日至7月16日期間,向廖樂宜訛稱已妥善利用88萬元港幣及人民幣230萬元於蒨斯樺醫美,意圖誘使廖樂宜不要求退還港幣500萬元的投資款項;於2022年7月19日至9月22日期間,向廖樂宜訛稱上述公司因裝修而花光港幣168萬元資金,企圖詐騙廖樂宜再支付港幣80萬元作廣告費用。
根據廉政公署資料,被告於案發時為藝人,和一名女子經營醫學美容生意,並邀請另一名女藝人廖樂宜投資500萬元,成為蒨斯樺醫美的股東。而被告和該女子則擔任公司董事並負責公司運作,包括開設一所醫學美容中心。廉署調查後,發現聲稱用作購置醫學美容儀器及裝修的款項被誇大,而蒨斯樺醫美被挪用的資金,涉嫌被用作被告和家人的私人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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