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三讀通過有關保護海港的修訂條例草案,以訂明更清晰機制,規管維港填海工程,同時簡化為改善維港而進行的小規模填海工程機制。
多名議員發言支持修例,其中相關法案委員會主席謝偉銓表示,維港擁有世界級景觀,亦是香港市民共享的珍貴自然遺產,但現行條例自1997年實施以來,雖然確立了「不准填海」的原則,但條文過於簡略,實際操作中有不少爭議。

他指出,近年大力推動的海濱長廊、海濱公園,部分均受位於海旁的土地現有用途,以及難以取得相關私人業權人的同意,騰出部分土地,給予公眾使用,導致海濱長廊未能貫通和連接,認為這類有利市民大眾享用維港設施和美境,支持可在修例下獲得豁免,並由財政司司長把關,除了加速惠民工程落地,亦能杜絕濫用填海的隱患,體現「該嚴則嚴、應簡則簡」的務實精神。
民建聯議員李慧琼認為,海濱建設是很多旅客喜歡的好去處,民建聯自2008年起爭取九龍新海濱,與今天修例的部分目標是不謀而合,倡議將西九龍、尖沙咀、紅磡、土瓜灣及啟德海濱全面貫通,將零散的海濱、海岸資源轉化為連綿的活力長廊。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說,修例令當局在貫通海濱及提升海港的功能時,有更大靈活性。局方與相關部門正準備有關行政指引,並會在未來幾個月內完成。她又希望,能夠善用今次經拆牆鬆綁的機制,推動更多有利市民享受維港海濱的工程。
她又說,絕不同意今次修例削弱了法定權力,強調修例後市民如果不滿行政當局的決定,仍可以提出司法覆核,因此有關修例不單無減損法院的權威,反而加強規管大型填海工程的制度。
(來源:香港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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