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君彥表示,新守則提供原則性框架,整合基本法、《議事規則》等相關規定,進一步清晰細化罰則。香港文匯報記者柴婧 攝

(香港文匯報記者 柴婧)香港正處在實現由治及興的關鍵時期,在已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的有利環境下,特區立法會正制定一套新的《立法會議員守則》,希望以更高標準自我完善,以更好助力香港與國家發展。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新守則提供原則性框架,整合基本法、《議事規則》等相關規定,進一步清晰細化罰則,包括列明如違反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所規定的誓言,即刻取消議員資格。新的立法會監察委員會將由13名議員組成,由立法會主席擔任委員會主席,內會主席任當然委員,再選出一名總協調人。他透露本月中將向議事規則委員會提交有關修訂建議,爭取7月內完成修改議事規則及通過《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382章)修訂。

按照慣例,在每一屆立法會任期完結前,議員都會總結經驗,檢討和優化議會運作。本屆立法會任期尚餘數月,立法會早前作出一攬子檢討,提出參考了行政會議成員、政治委任官員、區議員及公務員現時的履職安排及相關行為守則或指引,並在現行《議事規則》的基礎上,正制定一套新的《立法會議員守則》,目標是在下一屆立法會實施。

議員個人利益監委會選出總協調人

守則包括多項措施。為落實有關準則,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的職能會擴大,改名為「立法會監察委員會」。梁君彥昨日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立法會監察委員會參考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將由13名議員組成,主席由立法會主席出任,內會主席為當然委員,再選出一位總協調人。

該3人會負責實名投訴的初步篩選,再向其他10名由各政團等協調產生的委員提出建議,包括根據個案嚴重性初步建議委派3人、5人或7人小組處理,最終如何採取行動由委員會全體決定。為確保公正,和避免投訴機制被濫用,委員會只會跟進具名投訴。

為進一步清晰訂立規矩,守則更清晰寫明罰則,並羅列不同的處分等級。梁君彥表示,最輕的處分是書面警告和訓誡,處理此級處分不用提交大會辯論,但需要提交報告;嚴重一級的則要公開動議議案譴責,包括可停職停薪;更嚴重的可根據基本法第七十九條第(七)項動議譴責議員的議案(見表)。梁君彥表示,有關罰則設有階梯,即使較輕的處分,若重犯也會升為嚴重處分。

據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在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梁君彥強調,該守則會清晰列明如違反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所規定的誓言,即刻取消議員資格。

議員私生活倘影響立會聲譽會處理

有關新守則的訂立,是希望議員行為可符合身份,不能有損議會形象。對過往立法會無權處理的議員個人生活方面的事宜,梁君彥直言,在新機制下倘收到議員私生活方面的投訴,一旦牽涉議員誠信等影響立法會聲譽的情況,委員會有機會會處理。

方便新手熟悉職責 守則有利各界監督

今屆立法會是落實「愛國者治港」後的首屆立法會,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面對百年未有之大變局,以及國家領導人對香港的希望,立法會希望為香港發展出更多力,因此總結過往經驗,希望訂立《立法會議員守則》,以滿足國家對特區、特區和立法會的自我要求,以及市民對立法會的新要求。他希望新守則幫助下一屆議員真正理解議會責任,清晰認識議員職責。

守則包括序言和五大章節。序言涵蓋體現國家對香港發展要求的國家領導人重要講話等內容,五大章節分別為:一般準則、議員職責、議員應有的行為操守、利益申報、調查和處分。

梁君彥表示,守則主要整合基本法、《議事規則》等相關規定,參考了行政會議成員、政治委任官員、區議員及公務員現時的履職安排及相關行為守則或指引,讓議員更易閱讀消化,方便新議員盡快熟悉職責,亦方便各界監督。

守則不設關鍵績效指標

他表示,守則不設關鍵績效指標(KPIs),亦不對出席率做規定。若議員有立法會主席信納的嚴重疾病,或出席全國兩會等則會在計算出席率時相應減少分母數,而非當作出席。

在聯繫市民方面,梁君彥表示,由於議員背景不同,聯繫的市民群體和方式亦不同,因此不做硬性規定,但守則建議議員應該開設地區和界別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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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趙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