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子珍
近日,香港外國記者會(FCC)、無國界記者組織發布「全球新聞自由指數」等所謂「調查」,抹黑香港新聞自由;FCC主席聲稱,「記者的工作環境已經變得更糟」,「媒體自由持續惡化」云云。FCC和無國界記者組織罔顧事實、不分是非,利用一切機會攻擊特區政府和香港社會,充分暴露其以新聞自由為名,對香港法治和國家安全進行政治操弄的卑劣行徑以及其亂港禍港的險惡用心。其圖謀注定不會得逞。
與FCC和無國界記者組織毫無根據的抹黑香港新聞自由相反,紫荊研究院於2025年2月11日至27日期間,透過音頻電話隨機抽樣成功訪問了1,014名18歲或以上香港市民,了解市民對新聞自由與傳媒責任的看法,七成半市民認同新聞媒體及傳媒工作者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六成市民認同基本法有效保障新聞和言論自由。
法律守護真相傳播土壤
是次調查同時了解香港市民如何看待西方媒體在中國內地和香港議題上的報道方向。關於涉港議題,有40.1%受訪市民認為西方媒體在報道中「傾向打壓抹黑」香港;關於涉及中國的議題,50.3%受訪市民認為西方媒體報道中國議題時「帶有偏見」。調查結果反映香港市民體會到西方部分媒體在涉及中國內地和香港的議題上戴「有色眼鏡」,搞「雙重標準」,存在顛倒是非、混淆視聽等惡意抹黑的問題。
根據基本法第二十七條,「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自由」;香港國安法第四條明確規定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護香港特區居民根據包括基本法和《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享有的權利和自由。國家安全是「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根本前提,任何自由均非絕對,須在不危害國家安全的前提下行使。
界定新聞自由的邊界並非壓制言論,而是守護真相傳播的土壤。真正的新聞自由,永遠建立在真實性的基石之上。德國《網絡執行法》以高達 5,000歐元的罰款為手段,促使大型社群平台業者在 24 小時內刪除平台上「明顯」違反德國《刑法》的仇恨言論。新加坡亦出台《防止網絡假信息和網絡操縱法案》,防止有害新加坡公共利益之不實或誤導陳述於網絡及各類電子通訊平台散布。這些立法實踐表明:媒體作為社會公器,應當以事實核查為盾,以專業操守為劍,在自由與責任的平衡中構築資訊防火牆。
傳媒應遵守法律以事實為基礎
修例風波期間,部分媒體與反中亂港勢力勾結,刻意散播失實資訊,加劇社會撕裂與公共安全風險。此類虛假訊息不僅誤導公眾認知,更成為激化暴力衝突的催化劑。特區政府依法遏止謠言傳播,體現維護法治核心價值的決心。當前特區政府依法施政,既維護國家安全,又保障市民合法權益,香港傳媒界更應秉持專業精神,堅守法律底線,共同維護「愛國者治港」根本原則。
針對FCC、無國界記者組織和部分外媒的偏頗立場,必須正本清源。香港自實施國安法以來,社會重歸法治正軌,市民合法權利與自由依法得到充分保障。FCC、無國界記者組織和部分外媒戴着「意識形態濾鏡」,刻意放大個別案例,無視香港止暴制亂、恢復秩序的重大成果,其報道本質是對「一國兩制」成功實踐的惡意污衊和扭曲。
今天香港正處於由治及興的關鍵時期,憲制秩序更牢固,治理體系更趨完善。香港的傳媒環境蓬勃依然。與世界其他地方一樣,傳媒業界有義務遵守法律,新聞工作者須按「負責任新聞作業」原則真誠地行事,以準確事實為基礎,並提供準確可靠的資訊,讓新聞自由在安全穩定的法治環境下得到更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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