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美國司法部上周五(5月2日)要求科企Google分拆其利潤豐厚的廣告技術業務,出售用於銷售廣告的軟件,以及網上廣告交易平台。今次是司法部第二次要求Google分拆業務,早前在另一宗案件中,司法部還要求Google剝離名下Chrome瀏覽器業務。

「壟斷慣犯只能拆骨」

司法部早前指控Google壟斷網站橫額廣告市場,迫使多數網站使用Google的銷售廣告軟件,接受不合理定價。弗吉尼亞州地方法院法官布林克瑪同意司法部的大部分理據,上月裁定Google在網站廣告軟件市場存在非法壟斷,公司需在下周一前遞交詳細的補救方案,法院會於9月就相關方案召開聆訊。

代表司法部的律師伍德表示,當局主張分階段拆骨,首先要求Google向競爭對手開放其廣告交易平台的實時競價數據。Google則辯稱公司會作出有約束力的承諾,與其廣告技術平台上的廣告商和出版商共享資訊,拒絕分拆。

伍德上周五批評稱,Google屬於「壟斷慣犯」,試圖以不同方式主導市場。她形容Google已找到藐視法律的辦法,所謂「有約束力承諾」的說法不可信,只有拆骨才能避免其日後重蹈覆轍,堅稱「法院放任壟斷慣犯的行為,不利於解決問題」。Google則指司法部的分拆提議超出裁決範圍,缺乏法律依據,會損害出版商和廣告商利益。布林克瑪建議雙方考慮庭外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