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聯夥動物福利關注聯盟與環境及生態局會面,促修例嚴懲虐待動物。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費小燁、文森)佛誕將至,部分市民有放生動物的習俗,特區政府漁農自然護理署昨日提醒,事前必須謹慎思量。發言人說近年有市民不當地放生動物,包括放置動物於不合適的環境,可能會影響該等動物的存活。另外,若放生的動物屬外來物種或與本地生態不協調,有可能對自然生態造成負面影響。因此,政府並不鼓勵市民放生動物。該署會派員適時巡查有可能出現放生活動的地點,並進行宣傳和教育工作。

漁護署籲市民避免放生

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169章),任何人不當地放生動物而令動物承受不必要的痛苦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該署發言人重申,為保障動物福利,市民亦可考慮參與其他公益活動,例如植樹或參與動物福利團體和環保組織的義工服務。

另外,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克勤及劉國勳、北區區議員劉鎮海聯同動物福利關注聯盟,早前與香港特區政府環境及生態局、漁護署及食環署官員會面,討論關於修例嚴懲虐待動物及推動物友善措拖。劉國勳指出,本港殘酷對待動物舉報個案連年上升,反映現行條例不論在處罰力度抑或舉證門檻等方面都有不足之處,阻嚇力不足,期望政府加快修例,提高罰則,加強打擊相關罪行,保障動物權益。

劉國勳亦倡議推行更多動物友善的措施,包括建議政府跨部門檢視現行相關法例,以循序漸進方式放寬動物出行的限制,拆牆鬆綁讓食肆有更大彈性,引入受規管的寵物餐廳,讓市民有更多選擇。陳克勤則於會上提出,有必要盡快統一寵物食品的標籤制度,以保障寵物健康,多方面推動寵物經濟。

政府正全力發展北部都會區,劉國勳認為政府在規劃項目時應有全盤安置動物的計劃。他表示,據悉現時僅洪水橋地區便有2,300隻寵物的安置受到影響,「據動物保護團體反映,單是去年6月便接收35隻因收地而被遺棄的流浪動物。」他建議透過政府主導式或另撥資源認可機構營運並建立配對平台,在新發展區設立長期運作、更具規模的動物收容中心。劉國勳與聯盟亦建議政府遵循「捕捉、絕育、放回」(簡稱TNR計劃),並檢視人道毀滅標準,引入第三方機構覆核,確保人道毀滅依覆核標準進行。

出席會面的官員包括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副秘書長羅翠微,以及漁護署助理署長薛漢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