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 韓國在野共同民主黨總統候選人李在明(圖)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案,韓國大法院(即最高法院)周四(5月1日)推翻二審無罪裁決結果,將案件發還首爾高等法院重審。李在明面臨的司法風險令其下月參選之路再添變數。代理總統職務的總理韓德洙當日辭職,預計周五宣布競逐總統。
李在明被控在上屆總統選舉期間,接受國政監察和傳媒訪問時作出虛假陳述,去年11月一審罪成,被判囚一年、緩刑兩年,但二審改判無罪。依照韓國法例,任何人重審罪成、被判囚或罰款超過100萬韓圜(約5,425港元),即會喪失議員資格,至少5年內不得參與選舉。
李在明當日表示,裁決結果與他的預期截然不同,自己會順從民意行事。首爾高等法院暫未公布重審時間。
韓財長宣布辭職
韓德洙周四宣布辭職,據報他已租用競選辦公室,籌組競選班底。韓國當地周四最新民調顯示,李在明支持率約為42%,大幅領先韓德洙的13%。韓國財長崔相穆原定周五起代理總統職務接替韓德洙,但他周四也宣布辭職。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