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提到,違規設置外資企業准入限制的情形將被重點整治。圖為4月15日,斯洛伐克參展商在第五屆消博會上為觀展者介紹產品。 資料圖片

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29日發布《關於開展市場准入壁壘清理整治行動 促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通知》(簡稱「通知」),進一步大力破除市場准入壁壘,全面清理和整改違規設置市場准入壁壘的各類不合理規定和做法,建立健全線索歸集、核實整改、案例通報等長效機制,讓「非禁即入」落地生根,營造公平的市場准入環境。其中,對外資企業設置不合理差別待遇、新業態新領域不落實「非禁即入」、重點行業國企濫用自身優勢設門檻導致其他企業難以進入、政府監管能力不足不敢審批等情形將被重點整治。●香港文匯報記者 任芳頡 北京報道

本次清理整治的重點是違反市場准入制度要求的各類規定文件,以及各級政府違規設置市場准入壁壘的各類做法情形。對涉及市場准入的各類文件進行全面清理,對違規增設准入事項或條件、違規擴大准入範圍等情況,要一律糾正;對無法律依據及法定程序設立的市場准入規定,要一律廢止。

近年來,低空經濟、AI等新業態發展迅速。一些新業態新領域暫無統一規範的審批監管措施,不少地方索性不予審批,但也不落實「非禁即入」。通知提到,地方政府對新業態新領域在土地、規劃、消防等保障環節不作為、不審批或推諉審批職責的行為將被重點整治。例如,一些地方出於減少風險的考慮,對新業態新領域完全照搬傳統監管模式,對市場主體申請的新業態經營許可抱有「不鼓勵、不審批」態度,造成企業註冊難、經營難。

部分地區不落實保障外資企業國民待遇要求,對外資企業設置不合理差別待遇。通知提到,違規設置外資企業准入限制的情形將被重點整治。例如,通過限定「品牌」或以「外資品牌」為由排斥或歧視外資企業及其產品或服務,排斥或限制外資企業參加本地招投標、政府採購等活動。

重點整治國企抬高准入門檻等

一些重點行業國企抬高或設置不合理准入門檻,導致其他企業難以進入;部分地區為保護本地企業發展,對外地企業設置准入限制;一些風險易發高發行業或領域由於監管難度較大而不敢審批……通知還提到,國家層面已放開但地方仍在審批、審批依據法律效力不足、行業壁壘造成准入規則不平等、政府監管能力不足不敢進行審批、對外地企業設置准入限制等多種情形亦將被重點整治。

督辦重難點問題 通報典型案例

通知提出,對於一些成因複雜、社會關注度高的重點難點問題,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進行督辦。對於未按時限完成整改工作,或拒不整改、瞞報謊報等,情節嚴重的,按程序向國務院報告。國家發展改革委將選取典型案例進行公開通報,同步納入全國城市信用監測範圍。

本次集中清理整治工作為期半年,集中清理整治結束後,該工作將轉為常態化機制。據了解,近年來,國家發展改革委等有關部門積極破除各種形式的市場准入壁壘,累計向社會公開通報7期115個違背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典型案例,破除了一批基層政府關注、經營主體關心、人民群眾關切的市場准入障礙,有力保障了經營主體市場准入權利。

專家表示,開展市場准入壁壘清理整治行動是深化市場經濟體制改革、暢通國內大循環的關鍵舉措,通過破除地方保護、行業壟斷等隱性壁壘,可有效釋放市場主體活力,促進各類要素自由流動,加速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全國大市場。此舉將顯著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尤其為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創造更公平的競爭環境。

重點整治情形(部分)

●不落實保障外資企業國民待遇要求,對外資企業設置不合理差別待遇,設置或採取針對外資的限制性措施。

●一些重點行業國有企業濫用自身市場優勢地位,有意抬高或設置不合理准入門檻,導致其他企業難以進入。

●為保護本地企業發展,對外地企業設置准入限制,增加企業交易成本。

●因新業態新領域暫無統一的審批監管措施,不少地方索性不予審批,但也不落實「非禁即入」,造成企業註冊難、經營難。

●違規擴大審查內容或審批服務事項適用範圍,變更或增設審批條件。

●國家層面已放開但地方仍在審批。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任芳頡

整治行動主要步驟

一、全面清理市場准入文件,對違規增設准入事項或條件、違規擴大准入範圍等情況,一律糾正;對無法律依據及法定程序設立的市場准入規定,一律廢止。

二、開展線索歸集,通過政府部門自查、公開徵集等方式,全面歸集各類渠道獲得的問題線索。

三、進行個案核實整改,相關監管部門匯總各類渠道歸集問題線索,推動各級地方政府限時核實整改。

四、選取典型案例公開通報,向社會公示,並同步納入全國城市信用監測範圍。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任芳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