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長和在巴拿馬經營兩個港口之一的克里斯托瓦爾港。 資料圖片

針對《華爾街日報》4月16日報道,「長和出售海外港口將分拆為兩個交易繼續進行」一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新聞發言人昨日回應時指,市監總局高度關注有關交易,將依法進行審查。交易各方不得採取任何方式規避審查,未獲批准前,不得實施集中,否則將承擔法律責任。據了解,「經營者集中」是指多種情形,包括經營者合併、經營者通過取得股權或者資產的方式取得對其他經營者的控制權、經營者通過合同等方式取得對其他經營者的控制權或者能夠對其他經營者施加決定性影響。 ●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趙一存 北京報道

香港政商界人士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內地監管機構依法介入審查,是嚴格落實法律對跨國併購的實質性審查要求,防止以技術性拆分規避實質性監管。身為大律師的立法會議員容海恩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二十條至第二十五條關於「經營者集中」的規定,任何可能對市場競爭產生排除、限制影響的經營者集中行為,均需依法向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申報並接受審查。

長和集團此次涉及43個港口的跨國交易,無論是否拆分為兩個交易,其本質均屬於「通過取得股權或資產方式取得控制權」的經營者集中行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要求交易各方不得規避審查,是嚴格落實法律對跨國併購的實質性審查要求,防止以技術性拆分規避實質性監管。

履行維護國家產業安全法定職責

「港口作為國際物流鏈的戰略性節點,直接關乎國家經濟安全與國際貿易話語權。」容海恩指出,根據《反壟斷法》第三十一條關於「涉及國家安全的經營者集中」的特殊規定,市場監管總局有權對可能影響國家安全、公共利益的重點領域交易進行審查。若交易涉及將巴拿馬運河關鍵港口轉由美資主導控制,不僅可能形成對中國航運企業的歧視性收費或准入限制,更可能在美國對華發動「貿易戰」、「航運戰」的背景下加劇戰略風險。「監管機構依法介入審查,是履行維護國家經濟主權和產業安全的法定職責。」

她並說,針對交易方試圖通過拆分交易、引入美資主體等操作規避監管的傳聞,市場監管總局明確強調「不得採取任何方式規避審查」,這直接對應《反壟斷法》第五十二條關於「經營者違反規定實施集中」的禁止性條款。根據法律規定,未申報即實施集中或通過虛假拆分等手段逃避審查,執法機構有權處以罰款、責令停止實施集中乃至恢復原狀。監管機構的警示性表態,既是對法律權威的維護,也是對市場主體合規經營的明確指引。

立法會議員周浩鼎表示,目前事件的核心是以相關反壟斷法規管相關交易,避免以壟斷方式,讓他人控制他國港口從而剝奪中國企業進入航運市場的正常權利,不讓中國企業參與競爭。因此若長和是以各種不同的名目,嘗試企圖規避相關法律,俗稱「換湯不換藥」的方式,企圖暗度陳倉,最終亦不能逃避法律制裁。

追求盈利需以國家利益及安全為主

四川省政協委員、觀塘區區議員鄧咏駿指出,在中美鬥爭面前,商人以「商人無祖國」的說辭出售全球戰略港口,如同兩軍對陣,掉轉槍頭,為國家在與美對抗中造成不利影響,亦為國家全球供應鏈安全帶來隱患,後果極其嚴重。

新民黨執行委員、屯門區議員甘文鋒表示,香港企業的發展,離不開祖國的支持,企業和商人在追求盈利時也需要以國家的利益及安全為主,只有國家強大,才可以讓企業和商人在國際社會上更有底氣。

沙田區區議員張柏源強調,資本逐利不能越過國家利益邊界,監管部門應對涉及「一帶一路」關鍵節點的資產轉讓設置更高審查門檻,防止戰略性資源在市場化包裝下變相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