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Deliveroo賣命、因工受傷,但平台突然撤出香港市場,留下工傷官司不了了之,到頭來我一毫子賠償都無,只有七勞八傷的身子。」香港外賣員一般與外送平台簽訂所謂的自僱人士合約,倘若外賣員受到暫時性傷殘,其間難以獲得《僱員補償條例》保障,僅能獲得平台規定的不完整工傷補償權益。有Deliveroo外賣員送餐期間發生交通意外,獲醫生准假十個月,卻只獲得平台的六個月賠償,金額比《僱員補償條例》少十萬元,令他在療傷期間不得不節衣縮食,靠家人接濟與存款渡難關。

工傷病假10個月 僅獲賠6個月

常言道「遲來的正義非正義」。來自英國的Deliveroo撤出香港市場後,卻遺下多宗工傷賠償糾紛。葉先生在2021年11月底於Deliveroo全職效力四年,為加快送餐效率,他購置一輛電單車,但在一次送餐途中被一輛貨車所撞,葉先生連人帶車摔倒在路面,「當時感覺全身沒有知覺,大概有5分鐘至10分鐘無法動彈。」在醫院檢查後發現,頸部、右手及背部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傷。醫生檢查後為葉先生開出十個月的病假紙。

與一般打工仔受《僱傭條例》與《僱員補償條例》保障不同,現時香港的常見外賣平台會與外賣員簽署《獨立承包人(自僱人士)協議》,意味着若外賣員因工受傷,需根據平台公司自行訂明的意外保險索償,並不適用於《僱員補償條例》所訂明的條款。

當時Deliveroo規定工傷可獲取的賠償是每日70美元,最多賠償180日、即6個月,所以即使病假十個月,葉先生亦最多僅獲約10萬港元賠償,平均每月逾1.6萬港元。作為家庭經濟支柱的葉先生,在此期間每月不得不縮減近一半開支,節衣縮食,方可維持日常生活。

Deliveroo拖到撤出 傷手補償未卜

Deliveroo撤出香港市場後,原設於香港的行政部門隨即終止營運,不少因工受傷的外送員索償無門。外送員何先生在Deliveroo平台工作逾六年,今年1月送餐時不幸摔倒,導致右手韌帶撕裂,農曆新年前,他接受相關治療手術,並獲醫生批准放病假四個月。何先生馬上整理醫療單據、醫生紙等,向Deliveroo索取工傷補償,但行政部門卻拖字訣,直到平台正式撤出香港市場,何先生相關賠償凍過水。育有一女、身為家庭經濟來源的他擔心,這筆款項最後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