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只要提到「飲咖啡」,所有人都會立即聯想到廉政公署,這一杯咖啡,深入到香港的本地文化之中。

廉政公署為什麼那麼愛請人「飲咖啡」?有說法話,廉政公署成立之初,不少來自英國的調查員,在邀請調查對象前來廉署時,都會禮貌地問一句︰「要杯咖啡嗎?」就這樣,廉署的這杯咖啡,成為香港最令人聞風喪膽的飲品。廉政公署也引以為傲,把印有廉政公署字樣的咖啡杯,作為小禮品派送給到訪人士。

上世紀六七十年代,香港的貪污問題非常嚴重,這是今天年輕一輩難以想像的。例如救護車把傷者送往醫院接受治療,需先收取「茶水費」;又例如火災的時候,消防員開喉救火看似理所當然,但當時也要收取「開喉費」,真正是「有理無錢莫進來」。當時有句針對消防員的諷刺時弊且膾炙人口的說話是「有水放水,冇水散水」。

有見及此,港英政府決定作出改革,先是在1971年通過香港法例第201章《防止賄賂條例》,然後在1974年成立廉政公署。經過多年努力,香港現已成為全球最廉潔、最發達的城市之一,對貪污和賄賂行為可謂是「零容忍」。

根據《防止賄賂條例》,任何人不論是公職人員還是私人機構的僱員,均不得索取、接受或提供利益,作為影響其職務行為或決定的誘因或報酬。這裏面提到的「利益」,不僅包括金錢,也涵蓋禮物、款待、服務,甚至是其他形式的好處,例如向公職人員送禮以加快辦理申請,或向私人公司僱員提供回扣以獲取商業合同或貸款等,均屬違法。

別以為貪污賄賂必定是大型罪案,其實日常生活中,也有不少例子。例如在2022年,一名女士為兒子爭取銅鑼灣某小學的小一學位,向校長提供裝有兩萬元賄款的信封,遭廉政公署落案起訴,被判監4個月;又曾有一名男子在商用車輛中型貨車駕駛考試中犯錯後,企圖用500元行賄運輸署考牌官以獲考試及格,被判入獄6個月。

一旦受賄行賄成為社會風氣,將對整個社會造成巨大的負面影響。賄賂破壞公平競爭的原則,讓本應獲得機會的人因為不願或無力行賄而被排擠。其次,賄賂將會削弱公共機構和私人企業的效率及可信度,最終損害市民的合法權益。所以,若遇到有人暗示或要求提供利益,應立即拒絕,並向廉政公署舉報。

話題回到廉署那一杯咖啡,其實廉署還有提供其他選擇,倒也不只咖啡一項。不過,若想親身嘗試一下廉署咖啡的味道,倒也不用作奸犯科,因為廉署去年在北角總部地下開設咖啡廳,朝十晚五開放,一杯咖啡也只是22元到25元不等,市民如有興趣,還是自費品嘗較好,免費咖啡還是不喝為妙。

●作者:立法會法律界議員 林新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