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蔡競文)積金局就強積金「全自由行」方案的諮詢將於本月底結束,有意見認為,僱員只可以每年一次把僱主的強制性供款,轉移至自選的強積金計劃的次數略嫌太少。積金局行政總監鄭恩賜昨日在電台節目表示,相關做法是參考現時「半自由行」做法,已平衡各方面考慮,可避免大幅增加轉移次數和一些小額結餘賬戶數目,減少行政成本。
「一年一轉」助減行政成本
鄭恩賜指出,一年一次是指將僱主的最高1.8萬元強制供款,轉移至僱員的個人賬戶,僱員之後可自行安排如何投資。由於強積金是長線投資,並非作「短炒」,不建議僱員經常將基金轉來轉去;而「全自由行」可鼓勵僱員積極管理他們的強積金投資,亦可協助促進市場競爭,創造減費空間。
鄭恩賜稱,諮詢方案提出的核心方案,涉及的法例修訂和系統修正較簡單,至於延展方案則較複雜,希望社會就是否分階段實施提出意見。在諮詢期後,會將結果及建議提交特區政府考慮。若今年完成法例修訂,「積金易」平台亦能全面上線,估計明年可實施「全自由行」。
兩方案供5月前後入職僱員選用
積金局早前就強積金「全自由行」提出「核心方案」和「延展方案」兩個建議方案,其中前者建議今年5月1日或之後入職新聘僱員,可選擇每年一次將現職的僱主強制性供款強積金權益,全數轉移至僱員自選的強積金計劃下的個人賬戶,該方案與現時強積金「半自由行」設計相同。至於後者涉及今年5月1日前入職的現有僱員,可選擇每年一次把現職的僱主強制性供款全數從僱主參加的強積金計劃下的供款賬戶,轉移至僱員自選的強積金計劃下設立,稱為「僱主強制性供款專項賬戶」的新類型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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