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香港文匯報去年10月獨家報道機場三跑工程的外勞遭所謂的「管理公司」、「代理人」剝削剋扣工資,五六成人工被人中飽私囊後,獲執法部門高度重視。廉政公署在接獲輸入勞工疑被索賄及壓榨工資的相關貪污投訴後,採取多次調查及拘捕行動,昨日再落案起訴一名香港國際機場二號客運大樓擴建工程分判商,控告他涉嫌向21名輸入勞工收賄共超過100萬元,以協助工人受僱。他已獲准保釋,案件今日(23日)將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男被告陳善泰(62歲),富善雲石廠有限公司(富善)的董事兼股東,被控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九(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一百五十九A條。
要求外勞把薪金差額退還 涉款共逾百萬
案發時金門建築有限公司是機場二號客運大樓擴建工程的主承建商,該公司透過發展局建造業輸入勞工計劃為分判商聘用輸入勞工,工人日薪為1,350元,金門以每月22個工作日計算,向工人支付月薪2.97萬元。富善則是其中一個分判商,參與金門在內地的工人招聘程序。金門禁止員工或代理人包括富善,就其事務或業務向他人索取或接受利益。
控罪指,陳善泰涉嫌於2024年1月至10月期間,與一名外勞工頭串謀從21名輸入勞工收取賄款,以協助他們受僱和繼續受僱於金門。調查發現,陳善泰涉嫌透過該名工頭,向外勞表示實際日薪780元至1,150元,並要求他們把合約日薪與實際日薪的差額退還予富善,涉款共逾百萬元。
工頭涉向工人收賄3.5萬元被捕
另外,廉署亦分案起訴另一名外勞工頭王振中(36歲)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被告案發時受聘於金門二號客運大樓擴建工程項目,帶領8名輸入勞工。控罪指,王振中涉嫌於去年4月至10月期間,串謀一名中間人從該8名外勞收取多筆賄款,以協助受僱和繼續受僱於金門。
廉署調查顯示,王振中向其中一名工人收賄超過3.5萬元,該案同於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發言人指,上述兩宗案件的工人均因害怕失去工作而啞忍被不法壓榨工資。廉署為加強輸入勞工對香港反貪法例的認識,均於工人抵港8星期內為他們安排防貪教育講座,並會透過不同渠道持續發放相關信息。
香港建造業總工會理事長周思傑向香港文匯報表示,有關工程分判商涉嫌壓榨外勞工資的收賄手法類似,背後問題或不簡單。他質疑分判商董事兼股東收受賄賂是個人行為,抑或是公司行為,若屬公司行為,或涉及惡意低價競投工程,透過壓榨勞工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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