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劉國勳及「動物福利關注聯盟」代表建議檢討動物進入食肆的相關法例,放寬動物出行的限制,推動動物友善社會,發展寵物經濟。(劉國勳供圖)

香港文匯報訊 本港殘酷對待動物舉報個案連年上升,去年首9個月相關部門接獲舉報個案共494宗,成功檢控率僅得3%,判囚相對較輕只介乎14日至1年。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劉國勳在今日(16日)的記者會上指出,目前無論在法例及執法以至判刑上,都未有足夠阻嚇力,促請政府盡快修例提高殘酷對待及疏忽照顧動物的罰則,加強打擊相關罪行;同時檢討動物進入食肆的相關法例,放寬動物出行的限制,推動動物友善社會,發展寵物經濟。

「動物福利關注聯盟」代表在記者會指,去年逾30宗龜隻墮樓案件的報案,至今沒有一宗獲通知有調查結果;當在山上發現非法放置捕獸器時報案,只獲回覆應找漁護署處理;過百宗懷疑毒狗事件的報案,不足10宗能成功聯絡動物罪案警察專隊處理。

而關注聯盟早前訪問1119名巿民,有飼養與沒有飼養寵物者各佔約一半。81.4%受訪者認同香港需要訂立動物福利法,加重虐待動物罰則;59.6%受訪者支持容許寵物進入食肆;66.2%的受訪者支持寵物進入公共交通工具。另外,在飼養寵物受訪者中,96.4%人士因需要照顧寵物而留港消費,整體受訪者中亦有64.8%人士認為寵物可以帶動本港經濟。

劉國勳指,政府早於2019年建議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加強打擊殘酷對待動物行為,期望政府盡快向立法會提交修例草案,並可先審議爭議較少的部分,提高罰則,加強動物保障。

劉國勳指出,目前無論在法例及執法以至判刑上,都未有足夠阻嚇力,促請政府盡快修例提高殘酷對待及疏忽照顧動物的罰則,加強打擊相關罪行。(劉國勳供圖)

他又指,目前法例的舉證門檻過高,要求執法部門證明施害者有「故意殘酷對待動物」的意圖才能定罪,令案件搜證和檢控難度大幅增加,有必要修例以涵蓋更多虐待或疏忽照顧動物的情況。他認為,目前殘酷對待動物的最高罰為罰款20萬港元及監禁3年,缺乏阻嚇力,建議大幅提高最高罰款至100萬元,最高監禁期亦可考慮由3年延長至7年。同時引入可公訴罪行,使起訴不受時間限制,讓執法人員有更多時間處理複雜或嚴重個案,這將有效增強阻嚇作用。

隨著巴士推出假日寵物專線、港鐵亦研究容許乘客攜帶寵物乘車,劉國勳相信更多寵物會出行,建議政府跨部門檢視現行相關法例,以循序漸進方式放寬動物出行的限制,建立動物友善城市,同時推動寵物經濟,「現時規定不得將狗隻(導盲犬除外)帶進任何食物業處所內,相關法例已超過幾十年,明顯不合時宜,建議檢討相關法例,拆牆鬆縛讓食肆有更大的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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