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在去年的80宗案件中,超過三成(27宗)涉及利用或促使兒童以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大部分犯案者主要透過社交平台、交友程式認識受害人。犯案者先會了解受害人的生活習慣、喜好,以噓寒問暖及投其所好的方法令受害人感到被關注,在取得受害人信任後,犯罪者會以親暱的字眼稱呼受害人,並發展情侶關係,合理化與受害人展開與性相關的話題,亦誘使受害人提供私密影像,犯案者之後就會變本加厲威脅受害人提供更多裸露影像,又或者勒索受害人進行性行為。
有個案顯示,一名女童透過交友程式認識一名自稱與她年齡相若的網友,對方先傳送一張自己的裸照,聲稱想進一步了解女童的衣着品味,逐步要求女童提供一些私密影像,女童在5日內共發布60張私密照片及影像給這名網友,而名網友亦變本加厲要求女童發送更加多私密影像,恐嚇她如果不就範就會公開其私密照,女童最終承受不了壓力,向家人求助後報警。
另外,犯罪者還透過網絡遊戲接觸兒童,利用遊戲中的角色扮演誘騙兒童私密照。例如有一名女童在遊戲中認識一名網友,為了配合角色扮演,女童多次傳送自己的私密照片及影片給網友,當女童想終止遊戲時,對方威脅要公開女童私密照,要求女童提供更加照片及影像,女童在老師協助下尋求警方協助。
至於製作兒童色情物品有22宗,部分犯案者會透過網上社交活動去接觸兒童,除誘使他們分享裸照外,亦會進一步要求見面而進行性侵犯,部分施襲者都會將性侵過程錄影。例如一名女童透過交友程式認識一名成年男網友,之後發展成為情侶,喺約出嚟見面嘅時候已發生了性行為,而過程亦被錄影,事後被家人揭發,最後報警求助並將呢名男網友拘捕。
在28宗管有兒童色情物品案件中,超過八成(23宗)同網上活動有關,而發佈兒童色情物品則有3宗。大部分管有兒童色情物品案件,都由警方採取情報主導執法行動而揭發,例如一名成年男子早前被警方調查發現家中電腦儲存逾百段兒童色情影像,最後被區域法院被裁定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名成立,判處14個月監禁。
警方指出,部分犯罪者心存僥倖和想法謬誤,以為下載不會被發現,或以為只是自己觀看而沒有直接傷害兒童,但正是有人對兒童色情物品有需求,才令不法分子有動機去製作,因此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等同間接助長犯罪者侵害兒童,同時下載及儲存有關影像亦會增加流傳的風險,進一步對受害兒童造成傷害,兒童色情物品的存在,只會縱容孌童癖和其相關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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