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蔡學怡)香港特區政府房屋局於最新提交的簡樸房規管建議方案提出了多項修訂,多個政團及組織均認為最新方案順應民意。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鄭泳舜樂見政府接納了民建聯的建議,把寬限期延長至36個月,讓業主有足夠時間處理租賃合約與單位改動工程。他認為,劏房租戶始終擔憂因新制度而要搬離現有居所,期望政府善用過渡性房屋等資源,如增設丙類申請人,為受影響劏房租戶提供住宿安置,或做好轉介服務,讓住戶不至於流離失所。他續說,登記期最快今年年底展開,希望房屋局就執法情況向業主多作解說,並設立簡樸房示範單位及相關諮詢服務平台,以讓業主或租客面對新制度而產生的問題,尋求支援。
民建聯房屋事務發言人陳學鋒則認為收取認證費有商榷餘地。他指業主已經付出一定的裝修費用以符合法規,若政府再向其收取認證費,擔心業主會將成本進一步轉嫁租客身上。他建議若最終仍決定收取認證費用,政府可考慮向能在12個月登記期、36個月寬限期內完成合規工程並成功租出的業主退回費用。
立法會議員梁文廣則認為進行認證的專業人員方面還有改善的空間,建議可持續增加「可進行認證的專業人士」範疇,「例如可設立相關專業培訓和考核,以進一步提升效率。」他並強調,方案中提及的罰則對規管制度是否有效實行非常重要,期望政府針對劣質劏房進行強而有力的執法行動。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副主任施麗珊認為,雖然登記期訂為一年,但考慮到登記數量較龐大,建議政府可考慮透過外展工作提升加快登記效率。
她並指出,雖然寬限期延長至登記期完結後的36個月,時間比較長,建議政府可規定登記後的業主提交租賃和單位改造工程的相關計劃或已完成的步驟,定期對登記的分間單位進行檢視,特別是單位內的衞生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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