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特區政府昨日公布《2025年輔助醫療業(修訂)條例草案》將於明日(21日)刊憲,並預計於3月26日在立法會首讀。條例草案建議容許病人可在指定條件下無須醫生轉介接受物理治療及職業治療服務,以及容許專職醫療業人員接受中醫師轉介;引入新途徑予合資格非本地培訓專職醫療業人員於指定機構執業,以應對公營醫療系統內個別專職醫療業的人手短缺問題等。
條例草案訂明在三種情況下,病人可直接向物理治療師和職業治療師求助,一是市民就已獲認可臨床指引訂定的健康狀況,直接向物理治療師或職業治療師尋求服務;二是過去12個月內曾獲註冊醫生或註冊中醫師診斷,直接尋求物理治療師或職業治療師的服務;三是管理局同意的緊急或其他情況。
同時,條例草案提供法律框架,讓專職醫療業人員在適當情況下接受中醫師轉介。中醫業需與相關專職醫療業就知識、技能、專業能力和操守等方面所須達到的專業標準取得共識,以制訂執行細節並更新相關專業守則。
條例草案亦因應香港中醫醫院的實際臨床及營運需要,容許院內的相關專職醫療業人員接受中醫師轉介,以配合該院於今年年底起分階段投入服務。
引入「有限度註冊」聘外地培訓人員
因應公營醫療系統個別專職醫療業人手持續短缺,條例草案將引入名為「有限度註冊」的新途徑,容許合資格非本地培訓專職醫療業人員受聘於指定機構從事其專門範疇的執業,申請由管理局負責審批。這些指定機構包括衞生署、醫院管理局、基層醫療署、香港中醫醫院,以及開辦專職醫療業培訓課程的院校等。管理局可對申請人的執業施加條件,確保有關人員只能從事專門範疇的執業。有限度註冊的專職醫療人員不能直接過渡至正式註冊。
與此同時,政府建議開闢新的臨時註冊途徑,以便非本地培訓專職醫療業人員來港進行學術交流和臨床示範。臨時註冊的有效期不得超過14天,且不可續期。
條例草案又會將持續專業發展訂為專職醫療業人員的強制要求,及建議改稱「輔助醫療業」為「專職醫療業」,並移除不合時宜的限制,為促進跨醫療專業協作提供法律框架,並提出優化輔助醫療業管理局(易名為專職醫療業管理局)及其轄下5個管理委員會的組成和結構,以更好規管業界及推進跨專業協作。
條例草案亦會作出其他技術性修訂,包括延長現時執業證明書的時限至三年,以及調整條例下各項收費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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