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警方2018年進行一個情報主導的行動,成功搗破一個網上購物騙案的本地犯罪集團,拘捕8名集團成員,其後再經深入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於2022年下旬起訴其中6名男女合共7項「洗黑錢」或「串謀洗黑錢」罪,涉嫌以7個銀行戶口清洗5,500萬元犯罪得益。6名被告今日(27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罪名成立,法庭批准警方的申請,加重各被告四分之一刑期,判囚26.5至36.5個月。警方表示,部分人承認收取數千元報酬,將自己銀行戶口售予不法之徒。

警方港島總區重案組2A隊高級督察陳敬樂今日在法院外交代案情指,涉案犯罪集團牽涉43宗同類型的網上購物騙案,受害人在網上購物或社交平台接觸騙徒購買演唱會門票、主題公園門票及月餅券等,並按照騙徒指示轉賬至指定銀行戶口。惟受害人付款後,他們不但沒有收到貨物,騙徒亦隨即銷聲匿跡。43宗案件的受害人總共損失超過17萬元。

警方經調查後,發現43名受害人一共轉賬款項至6名被告的銀行戶口。經財富調查及分析相關銀行文件後,警方發現6名被告除了案中的犯罪得益外,亦於2016年6月至2019年6月期間,利用7個傀儡戶口清洗大量不明來歷的黑錢,高達5,500萬元。

6名被告包括4女2男(34至73歲),報稱無業、退休人士、裝修工人及美容師等。其中5人早前已認罪,餘下一人經審訊後被定罪。陳敬樂表示,部分被告在警誡下或求情階段承認收取數千元報酬,將自己的銀行戶口賣予不法之徒,其中一名被告事前更無任何刑事紀錄,但為卑微報酬,最終要面對刑責,留有案底。

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申文燕續指出,有見使用傀儡戶口清洗黑錢的情況越趨嚴重,警方就涉及傀儡戶口的案件,與律政司商討及徵詢意見,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7條申請加重刑罰。以今次案件為例,6名被告因將戶口售予他人用作清洗黑錢,被法庭加刑7.5至12個月。由2023年10月至今年2月27日,已有59人因租借賣戶口,被法庭定罪後加刑,刑期分別增加3至14個月不等。

灣仔區域法院。香港文匯報記者鄧偉明攝
港島總區重案組2A隊主管高級督察陳敬樂(左),及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申文燕(右)。香港文匯報記者鄧偉明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