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類型的武器或懷疑改裝武器

●玻璃、金屬容器、罐裝和瓶子飲料或食品(嬰兒食品、藥物除外)

●酒精飲品

●任何非法物品

●激光筆或指示器

●充氣輕於空氣的物品(例如:氦氣球)

●帶輪的休閒設備,包括但不限於滑板、單車、滑板車

●無人機、遙控飛行裝置或風箏

●尺寸超過 35 厘米×20 厘米×30 厘米的手提袋(無法放置於座位下)

●長度超過 35 厘米的雨傘和自拍棒

●任何被認為有害、擾亂、冒犯或可能妨礙場地運作或其相關設施的物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禁止的物品

資料來源:啟德體育園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吳健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