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議修訂《建築物條例》。圖為舊樓林立的深水埗。 (香港文匯報資料圖片)

政府建議修訂《建築物條例》,提升不遵辦樓宇檢驗及修葺命令的罰則,並提高嚴重僭建物不遵辦清拆令的最高罰款。新修訂亦容許對直接涉及嚴重傷亡的工程人士,引入可公訴罪行。

發展局長甯漢豪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指,月底起會進行為期2個月的諮詢,聽取持分者意見,目標在2026年上半年向立法會提交修例草案,強調有關修訂不會在幾個月內進行,有關部門會做好諮詢工作。她又指,今次修例針對近年大廈外牆石屎剝落、去年紅山半島被揭僭建,以及地盤工地事故等社會關注事件,強調政府不會取代業主的保養維修責任,但會支援業主遵辦有關命令,同時會施加法律責任及有阻嚇的懲處。

責任編輯: 趙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