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今日(30日)公布優化文化藝術盛事(文藝盛事)基金運作及申請安排的細節。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文體旅局)考慮香港文藝業界和生態的最新發展以及不同人士的意見後,檢討基金運作和資助模式,並諮詢文藝盛事委員會意見,將從以下範疇優化基金的運作,以更好和更有效推動文化藝術發展,並帶動旅遊經濟:
(一)在審批準則中加強受資助活動須具備帶動旅遊及經濟的元素,把藝術文化與社會經濟發展融合,為香港整體社會帶來正面作用;
(二)基金將採用固定申請周期,即每年接受3輪申請,截止日期分別為每年的4月、8月和12月的最後一個工作日,而申請者須在擬議活動舉行日期至少6個月前遞交申請。此舉既鼓勵活動主辦方作更充足規劃,也可讓基金一併考慮同一輪收到的申請,經審視每個申請項目的優劣後選取該輪申請期中值得支持的不多於4個項目和決定相應的資助金額,目標是每年共支持最多10個項目,以達至更有效善用有限的資源;
(三)引入配對資助以鼓勵活動主辦方引入商業贊助,拉動商界機構的參與程度,促使業界循產業化方向發展;以及
(四)加強關鍵績效指標要求,包括加入關於文藝盛事和旅遊的融合發展的指標,以更好監察活動成效,彰顯基金的作用。
新機制將於明年1月1日正式生效,並適用於明年7月起舉行的活動。新機制的首輪申請,截止日期為明年4月30日。至於明年上半年舉行的活動,政府會作出特別過渡安排,容許按現行要求,在舉行日期前至少4個月前遞交申請。秘書處會按新審批準則考慮申請,但不計入同年可支持項目的目標數量。
責任編輯:
木羽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