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幸彤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已解散的「支聯會」及其3名頭目,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中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已定於2025年5月6日開審。鄒幸彤早前申請傳召5名海外證人視像作供,但《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立法後修例,不准國安案的證人境外視像作供。高等法院昨日開庭處理申請,三位法官聽罷雙方陳詞後,決定拒絕鄒幸彤的申請,擇日頒布判決理由。

本案由國安法指定法官、高等法院法官李運騰、陳仲衡及黎婉姫審理。是次申請由鄒幸彤於今年1月進行案件管理聆訊時提出,但3月立法會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以及修改《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79I條,新增涉國家安全案件中,「法庭不得准許海外國安案證人藉電視直播向法庭提供證據」的規定。

律政司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指,有關修訂只是有限的修訂,亦不是針對鄒幸彤而作出,背後從來沒有政治動機,能滿足憲法及有正常目的,符合相稱性。法官陳仲衡問控方立場是否指即使控方打算傳召內地的憲法專家作供,同樣受制於有關法例及需要該專家來港出庭作供,張表示同意。法官李運騰一度問控方,鄒的證人名單有否正被通緝者,控方指除因特別情況如懸紅會公開,一般而言不會公開通緝犯名單。

三位法官聽罷雙方陳詞退庭商議約15分鐘後,決定拒絕鄒幸彤的申請,稍後頒發書面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