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蔣先生對香港文匯報透露,他初來香港時,管理公司要求每名外勞辦理兩張香港電話卡,一張自用,另一張則用於辦理出糧銀行卡時進行登記,並需要上交。如此一來,外勞們每月出糧時,或銀行賬戶內金額變動時,只有管理公司收到通知,「因為開戶時的電話號碼在管理公司手上,收信地址填的也不是我們的,所以我們完全收不到任何銀行訊息。」
他說:「一來銀行卡不在我們手上,二來開戶時密碼也由管理公司的人設定,根本拿不到錢,我們就是這樣任由他們(管理公司)安排。我是每月微信錢包收到錢之後,才知道發了工資,大判什麼時候出糧到銀行卡起初是完全不知道的,所以我們通常遲很久才收到錢。」
發薪翌日抽大份 隔一個月匯款
直到後來蔣先生突然想起,當時前往銀行開戶時有下載手機銀行App,可以查到大判每月的實際出糧金額,以及戶口被分判取走現金的時間。根據蔣先生提供的資料發現,今年4月及5月大判出糧(出3月、4月糧)的翌日,有人便取走其中的現金,而直到約一個月後,即5月、6月,才將3月及4月的人工透過微信匯款給外勞,而中間扣除的部分近一半。
例如,5月頭大判出4月約35,000港元的糧,蔣先生6月實際到手只有約15,500元人民幣。
外勞們對於被嚴重剋扣忍無可忍,有人於今年5月向香港特區政府部門投訴,執法部門介入調查後凍結外勞們原有的出糧戶口,並要求僱主出糧至新的銀行卡戶口,外勞們雖順利按時收到6月及7月的人工。不過,「有汗有糧」的日子不長,7月底管理公司負責人通知,要求「鬧事」工友前往深圳,美其名曰「談工作分配」,實際上是恢復抽油水,更威脅不前往深圳談話的工友將被視為「放棄工作」。
巧立名目收費 加班逾百小時
蔣先生說:「我們當時被要求至少被抽15,000元,並簽署一份文件,上面寫着巧立名目的各項費用,包括制服、伙食、交通等等。」抗命的十數名外勞在7月工作結束後遭到僱主解約,大判未有解釋解僱的具體原因,只籠統稱「配合業務需要」。
除了工資被「抽水」,加班時數亦被「報細數」。不少外勞表示,5月過後幾乎天天加班,部分人單月加班時數高達100多小時。外勞邵先生說,6月開始管理公司會給外勞核對自己的加班紀錄,但往往都是與實際不符,不少人當月月薪連同加班費理應6萬至7萬元,但大判只支薪4萬元,之後還被人剋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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