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王僖)香港特區政府優化多項公務員待遇,包括明年4月起,每育有一名3歲以下子女的政府僱員,每年可享3天育兒假。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昨日表示,這屬於新嘗試,預計有約1.2萬名政府僱員受惠。有人力資源顧問認為此舉對私人市場有帶頭作用,亦彰顯政府鼓勵生育的政策。

對於明年起新增3天育兒假,公務員周先生表示支持:「畢竟家長一定希望有更多時間陪子女。目前生育率低下,所以都要政策措施協助提升。」不過亦有公務員認為不公平,余小姐說:「對於沒有小朋友的公務員,工作量就轉嫁他們身上。」

楊何蓓茵昨日出席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會議時表示,制定3天育兒假時,已平衡各方因素,包括人手和部門運作的需要。她解釋:「由於3歲以下兒童一般尚未入學,需要較多照顧,因此政府參考各方面因素後,決定將育兒假訂為3天,但局方會在實施一段時間後檢視有關安排。」

另外,政府會由現時准許政府僱員在農曆新年除夕、中秋節、冬至及平安夜中,最多兩天提早2小時下班,增加至涵蓋12月31日除夕,全年最多3天可以提前2小時下班。

會上多名議員建議,考慮引入類似商業機構的生日假,讓全體公務員不分情況均可受惠。楊何蓓茵回應指, 政府對生日假持開放態度,但目前財政空間有限,需要審慎考慮。

對私人市場有帶頭作用

資深人力資源顧問周綺萍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育兒假在私人市場較少見,這次政府帶頭增加育兒假,對私人市場有帶頭作用。「畢竟私人市場和政府在競爭同一批人才,哪方面待遇更好、更人性化,就更能爭搶到人才。」不過,她表示香港幾乎全民就業,私人市場的福利大都優於勞工法例,「例如育有子女的母親,私人市場早已有彈性上班、在家工作等人性化安排,至於大時大節允許員工提前下班,私人市場更加普遍。」

她指出,育有3歲以下子女的公務員,全年僅3天育兒假,受惠人數及假期日數少,對政府吸引人才幫助有限,但有助提升公務員士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