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秋北 立法會議員 工聯會會長

行政長官李家超第三份施政報告,工聯會概括為「銳意改革創新,鞏固發揮優勢,勇於擔當發展,務實關顧民生」,其中政策亮點處處,特別是有關房屋政策部分。大體上,公營房屋供應的進展,雖非最理想,卻也是急市民所急的舉措。畢竟以往供應有一段空白期,確實需要時間造地建屋。報告提到,「隨着『簡約公屋』於明年起陸續落成,公屋綜合輪候時間可在2026-27年度共減少一年半,降至四年半。」如政策能有效推進,由高峰的6.1年,下降至4.5年,算是有一定進展。希望可以維持這個下降趨勢,最終達至3年上樓承諾。

可逐步提升「簡樸房」質量

施政報告提到,「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已提交報告。政府決定以立法方式制訂「住宅樓宇分間單位」的出租制度,合標單位將名為「簡樸房」。

思想決定行動,正確認識問題才是有序告別劏房的第一步。劏房問題長期糾纏香港,顯然就是高地價政策和公營房屋供應不足衍生的惡疾頑症。治病直達病根固然好,由標及本也是一法,所以逐步取締不適切居住的劏房是根治前的紓緩。所以這個「取締」過程必然是有序的,必須是按部就班的。

「告別劏房」是早前中央領導急市民所急提出來的說法,是市民心聲的反映。當然,「告別」談何容易,這必須是社會能承受、政府有底氣,要令受影響劏房居民獲得適當合理的安置,也因此要訂下取締的優先次序。首先是取締環境最惡劣的劏房,打擊面相對小,也最容易處理。然後把合規的定為「簡樸房」,包括必須有窗、有獨立廁所、面積不少於8平方米等。沒有獲得認證的,出租不合標準單位,便要負上刑事責任。這樣,監管部門便容易規管,即只要不在認證之內的劏房出租,都構成違法。同時,日後政府只要進一步上調標準,便可逐步提升「簡樸房」的質量,也迫使「簡樸房」的標準不斷提升。

政府需定期巡查有否違規

「簡樸房」的登記制度,並非要讓劏房合法化,而更多應被視為縮減劏房數目的過程,不適切住房逐步清零的過程。這個過程有三部分:一是禁止劣質劏房的增加;二是促進部分劏房逐步改造為適切住房;三是把小型分間單位納入規管之內。政府在登記制度的條款上,必須有明確的聲明,比如有關登記制度並非永久適用,日後有關標準會有所變動(避免日後業主與政府之間的爭議)。此外,政府也要有相關的規管體系,比如定期巡查是否有違規情況(比如可能登記時是一個模樣,登記後單位有所改動),會否訂立時間表逐步上調標準等。當中有相當多的細節要清晰制定和處理,才能達到有序「告別劏房」的目標。

「簡樸房」的新名字或許可以徹底告別劏房,但不可能令劏房一夜之間消失於無形,在政府主導、業界和市民配合下,這項德政才可以真正徹底落實。我們樂見其成。當然我們也期望正規的公共房屋的足夠供應,真正達到標本兼治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