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李家超昨日發表新一份施政報告,並於下午在政府總部舉行記者會。 香港文匯報記者曾興偉 攝
立法制訂劏房出租制度 合標單位名為簡樸房

李家超發表新一份施政報告 立法規定分間單位須有及獨立廁所 面積最小8平方米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昨日發表任內第三份施政報告,其中明確提出以立法方式制訂住宅樓宇分間單位(劏房)出租制度,務求有序地解決這個老、大、難的問題。符合標準的單位將名為「簡樸房」(Basic Housing Unit, BHU),單位須有、獨立廁所,以及面積不少於8平方米等,未達標的現有劏房可於法定寬限期內進行改建工程,再由專業人士確認達標才能出租,否則業主將之出租便要負上刑事責任,新進入市場的劏房則須符合標準而不設寬限期。特區政府消息指出,現時有11萬戶居於住宅大廈劏房單位,料約三分之一單位不合乎「簡樸房」的建議標準,預料4年後可開始取締違規劏房。●香港文匯報記者 聶曉輝

李家超指出,劏房確有實際需求,但由於不同劏房單位的情況差異大,有必要訂立最低標準並取締不適切單位,而適當的規管會讓出租的「簡樸房」在符合標準下滿足市場需求。政府會為此設立登記制度,讓現有劏房的已登記業主享有寬限期。政府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正、副組長,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及房屋局局長何永賢今日會舉行記者會公布更多細節。

安全不容妥協 須有消防設備

李家超昨日下午在記者會上表示,估計最快可於明年通過有關法例,建議及後開展的登記期約12至18個月,寬限期設為一兩年,有關期限將交由立法會討論。

他指出,現有約11萬劏房住戶中,近半正申請公屋,另有約20%合資格而沒有申請公屋或將成為合資格申請人,預計屆時市場對劏房的需求將縮減一半。屆時劏房只需照顧不符公屋申請資格及短期來港的人士,相信有足夠的供應應付市場需求。

特區政府消息指出,現時建議為「簡樸房」面積定為不少於8平方米的最低標準,是參考不同持份者意見,並相信足以容納一張床、一個雪櫃及獨立廁所,不能將標準定得過高。

被問到為何不採用人均面積,消息人士說:「假設原本只是一對夫婦居住,他們生了小孩後可能即時不符合人均面積標準,難道要他們立即搬走?」

特區政府建議「簡樸房」必須有獨立廁所,但廚房則非必須,惟要有獨立鋅盆;樓底高度亦有最低標準,「不想再見到樹屋存在,連個人都坐唔直。」而消防安全問題亦絕不妥協,「簡樸房」必須備有滅火筒等消防設備。

12月立會諮詢 料4年後執法

特區政府估計,現有11萬個住宅大廈的劏房戶中,約20%至30%不符合最少8平方米的準則,整體而言約三分之一不符「簡樸房」的定義。消息人士強調,有關方案並非最終決定仍會作諮詢,有需要時會修訂。政府將於今年12月初在立法會提出諮詢,並舉行為期兩個月的公眾諮詢,爭取明年可向立法會提交草案,預期4年後開始取締不合規劏房。

消息人士不認為「簡樸房」制度推出後,會令劏房的租金大幅上升,因為現時已有劏房租務管制限制租金加幅。消息人士同時指出,條例生效後,必須對違規租出不合標準劏房的業主予以重罰,最高可被判以監禁屬合適,政府提交建議時會參考《旅館業條例》。翻查該條例,任何人如經營無牌酒店或賓館,最高可處罰款50萬元及監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