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毛志輝

成立於1908年的交通銀行是我國現有銀行中存續時間最長的一家大型銀行。交通銀行較早在香港展業,抗戰期間一度將總管理處主要職能轉移到香港,抗戰勝利後又幾經沉浮,改革開放後再度開創新局面。交通銀行在香港的發展歷程,既折射出中國近代金融發展的坎坷、艱難,更見證了中國現代金融之路的曲折、輝煌。

交通銀行香港分行

首度開張

交通銀行成立前,郵傳部尚書陳璧即在《擬設交通銀行折》所附的章程清單中列明:「該行設立以後,將來體察情形,擬在外埠、外國設立分行,或覓殷實華僑代辦。」交通銀行成立後,根據郵傳部的部署,擬在華盛頓、墨西哥、紐約、舊金山、古巴、新金山等處設立支行,與滬行聯絡辦理匯兌事宜;在星加坡、檳榔峙、爪哇、暹羅、緬甸、西貢、河內、順化等處設立支行,與粵行互相聯絡;在廈門、台灣、呂宋、文戈武、東京、橫濱、香港等處,擬先派經理人代理,嗣後再設分行。1908年夏,在粵行總辦陳炳煌赴差之際,總管理處囑託:「廣東省城密邇香港,時有匯劃款項,一俟粵行設立後,應即審度情形,先就香港設立支行,以次推及南洋各埠,以便匯兌而廣營業。」1908年12月9日,陳炳煌函電總管理處,報告香港、安南兩處分號的籌備工作大體完備。總管理處回覆兩處分號可適時開業。12月13日,香港分號在中環大馬路祥安銀號二樓開市,隸屬廣東分行管轄,聘梁禮門為代理(梁禮門到任前暫由祥安銀號司事馮燕猷兼司),其款項、賬目以及一切執事員工「概歸粵行綜理核與」。

香港分號是交通銀行最早設立的海外分支機構,也是中國銀行業最早在境外設立的分支機構,被總管理處給予厚望。不過,在此後的發展中,卻一直深受時局影響,各方面都未能達到預期。

辛亥革命爆發後,交通銀行南方各行處境都至為困難。1911年11月18日,交通銀行董事陳炳鏞、於守仁暨京津股東即致電香港分號,希望維護交行信用,力避捲入戰爭,維護股東利益。而受戰爭直接影響的廣東分行、廈門支行、汕頭支行等,不得不暫停營業,遷至香港,由香港分號代為接收託管。

1912年5月,梁士詒在股東聯合會上被推舉為交通銀行總理。掌控交通銀行後,梁士詒有心擴充交通銀行實力,香港分號改為分行,其弟梁士訏則被委任為廣州分行經理兼香港分行經理、星加坡分行經理。然而,由於北洋政府軍費浩繁、交通銀行墊款甚巨,最終釀成1916年第一次停兌風潮,交通銀行業務幾陷停頓,香港分行也難以獨善其身。

1917年3月,交通銀行董事會議訂組織大綱,規定分行分為三等,其中北京、天津、上海、漢口、香港、新加坡分行因地位突出被定為一等分行。然而,由於交通銀行本身深受政局影響,導致香港分行一直經營艱難,終於在1922年迎來嚴重危機。

截至1921年10月底,香港分行的資產約171萬元,負債近94萬元,似不應有意外之虞。但是,香港分行的放款以粵路公司和造幣廠為大宗,達到120萬餘元,因連年受局勢所擾,這些放款成為呆賬無法收回;而香港分行的對外債務,一經到期就必須提取現款繳回。本來香港分行信譽尚佳,靠着東挪西借還不致於遽現破綻,到了1921年11月,受京津兩處發生擠兌風潮和星行停業的影響,香港分行一再告急,總管理處現款涸竭無力兼顧,滬漢各行也頭寸日蹙僅足自保。12月,京津風潮稍趨平息,總管理處將天津地產契據和漢冶萍股票等借給香港分行,讓其自行設法借入款項以濟急需。但此時香港分行已經既無可吸收的存款,又受大量提取的壓力,不得不暫行停業。總管理處派稽核李鍣(鍾楚)前往接洽,李鍣報告稱,香港分行應付急債13萬餘元,裁員、移屋及應付其他存款至少需50萬元。總管理處實在無力承擔,不得不在1922年11月的第一屆行務會議上提出討論,希望各分行能合力分擔。

行務會議上,總管理處提議將香港分行改為支行,並改隸滬行管理,但滬行經理盛竹書以「滬行元氣未復,管轄已多,香港遠處海外,既屬鞭長莫及,即言實力,亦無款可撥以營新」為由拒絕。在滬商股董事提議,香港分行原來營業額就低,在行務收縮之際,「可即裁撤,以節開支,俟數年後行力充裕,若有必要不妨復設」。為此,總管理處提出「港行暫行停業整理徐圖復業」的方案,並籌款25萬元(由滬、津、寧、奉、漢、哈六行籌款15萬元,另由滬行暫行墊付10萬元)用於支付香港分行債務及行員遣散費。因香港分行經理區賚、副理周誥在行務會議前就已相繼提出辭職,總管理處不得不與中國銀行協商,請中國銀行香港分行行長貝祖詒代為整理各項清退事務。1923年3月,香港分行被迫暫停營業;5月,香港分行改為清理處。根據貝祖詒的整理報告,當時香港分行行員除了總管理處派駐的貝壽慈外,竟無一人肯為將來的復業留用。1925年3月,香港分行的對外債務基本清結完畢。1927年12月,香港清理處被裁撤。

復業經營

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初期,交通銀行營業區域大幅擴展。1931年,交通銀行已在香港設立辦事處。唐壽民任交通銀行總經理後,經營江北、開發西北、發展閩粵,着力擴充交通銀行分支機構。鑒於香港「在商業上所佔地位,將益見重要」,而「國外匯兌業務……香港實為此項回款之中心」,為拓展業務、扶助華南工商業發達起見,交通銀行總行決定以香港為中心在閩粵等處添設分支行。

1934年6月,李道南奉派赴華南實地調查;7月,總行決定先在香港、廣州、廈門、福州設立分支行,任命李道南為香港分行兼廣州支行經理,並調派天津分行副理區紹安為香港分行副理,從事籌備,籌備處設在告羅士打酒店(現為香港中環置地廣場)。李道南於8月抵港,積極規劃、不遺餘力,覓定香港雪廠街5號太子大廈為行址,趕工裝修,於11月中旬準備就緒。

11月27日,香港分行正式復業,為交通銀行的二等分行,以經營押匯和匯兌業務為主,並設儲蓄分部。復業當天,天朗氣清,34名同人出席開幕式。廈門分行經理湯鉅代表總經理致開幕詞,勉勵大家要按照總行的要求「找事做,不要等事做」;香港分行經理李道南則要求行員「接待顧客須要敏捷謙和」。交通銀行香港分行的復業是香港金融界的一件大事,是日到賀的中西紳商達到1000多人,鄭鐵如、簡東浦、歐偉國、梁士訏、羅文幹等政商界要人均親臨致賀。參加開幕存款者,也紛至沓來,「自朝至夕,絡繹不絕」,全天存款達到50餘萬元。分行印有開幕紀念冊,分贈各界。

復業後的香港分行勵精圖治,在當時香港華資銀行普遍因外匯損失影響而遭遇危機的背景下,成為為數不多的「優等生」之一。社會民眾亦對香港分行十分信任,使得香港分行的存款額逐年增加。1935年11月,國民政府推行法幣改革,香港當局集中現金統制外匯;1936年12月12日,張學良、楊虎城在西安發動兵諫,華南地區金融秩序隨之大亂;不久,國民政府力圖革新兩粵幣制,以行政手段整頓工商事業,香港金融又遭遇震蕩。受外部環境影響,香港分行在經營上不免瞻前顧後,只能謀求穩固行基而不敢冒然圖進。

總部遷港

1937年,「八一三事變」後,根據國民政府財政部命令,交通銀行總管理處遷往漢口。為應對戰事並基於戰略布局,交通銀行在國內交通樞紐及外國沿海口岸大量增設分行並調整管理格局,其中廣州、汕頭、廈門、海防、河內、加爾各答、仰光等分支行一度均由香港分行管轄。

1937年12月8日,四聯總處第十二次會議議決,中、中、交、農四行總處名義應在重慶,並規定各指派幹部人員分駐漢口、香港辦公。1938年2月,總管理處在香港成立辦事處,與香港分行合署辦公。為更好地聯絡內地各機構,並應對好戰時形勢,交通銀行制訂《總處業發儲三部在渝部分移港辦公辦法》,將業務部、發行部、儲信部的會計人員除酌派留守外悉數遷港,各項帳簿、表單、收條寄存證等亦一律攜港。至1938年5月,交通銀行總管理處名義上雖在重慶,但事實上已經到港,董事長胡筆江、總經理唐壽民等高級管理人員悉數長期在港辦公。胡筆江遭日軍襲擊遇難後,繼任董事長的錢新之根據需要往返港、渝之間,而總經理唐壽民則始終都居香港。

位於雪廠街5號的交通銀行香港總管理處發揮了重要作用,在1938-1941年間,成為交通銀行事實上的指揮中樞。為了不違反國民政府和四聯總處的規定,香港總管理處對外從不掛總管理處的招牌,但全行的重要事項基本都由香港總管理處處理,總管理處的重要管理人員也大都在港。財政部曾於1937年7月令交通銀行會同中國銀行、中國農民銀行將所存魯、秦、湘、贛等地的現銀幣送存香港滙豐銀行代運出口,截至1938年9月,交通銀行香港辦事處共交運40257714.41元,用寄出現金準備金科目列付香港滙豐代運存英戶帳,香港總管理處的作用可見一斑。

1941年12月1日,日本決定向美、英、荷開戰; 2日,日軍大本營即向中國派遣軍下達攻佔香港的命令,香港局勢急轉直下;8日,日本聯合艦隊偷襲美軍太平洋艦隊基地珍珠港,並分別向香港、馬來西亞、新加坡等地發動進攻,太平洋戰爭爆發。9日,身在重慶的交通銀行董事長錢新之致電常駐香港的總經理唐壽民,指出總管理處在港機構將不能行使職權,囑即安排香港總管理處事務,當晚去渝。12日,錢新之復致電唐壽民,告以四聯總處議決應變措施:中、中、交行與英美行共同進退;法幣應趕運,必要時銷毀;在港訂印的券鈔和券版寄內地或銷毀;重要文件和人員盡量內遷。由此,大部分駐港行員開始陸續撤往重慶。25日,日軍佔領香港。交通銀行總管理處由此進入重慶時期,直至抗戰結束。

香港被日軍佔領後,香港分行也隨之落入日軍之手,雖繼續營業但無法開展業務,處於半停頓狀態。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無條件投降,抗戰取得最後勝利。8月,交通銀行總管理處委派賀仰先到香港接收香港分行。10月1日,交通銀行香港分行籌備復業,業務開始逐步恢復。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夕,國民黨潰逃台灣,通過由其掌控的交通銀行總管理處高層,欲將交通銀行境內機構的外匯資金轉移到國外。香港分行從大局出發,堅決拒絕了這一指令,最終大量美元頭寸得以保存,為新中國保留了一筆寶貴的外匯資產。

孤懸海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中國歷史開啟了一個嶄新的時代。1950年1月7日,總管理處向海外機構發出通電,號召員工安心工作,保護行產,並致電香港分行,委派鍾鍔為經理。1月9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總理周恩來向駐港的原屬國民黨政府機構和員工發布命令,要求他們「務須各守崗位,保護國家財產檔案,聽候接收」,並且指出:「原有員工均可量才錄用。其保護國家財產有功者,將予以獎勵,其有偷竊、破壞、轉移、隱匿等情者,必予追究。」

交通銀行香港分行副理賀仰先隨即與中國銀行香港分行經理鄭鐵如聯繫,響應周恩來的號召,通電接受北京新總管理處的領導。香港分行經理鍾鍔及副理石祥和、簡鑒清、彭賢贊等對此亦一致同意。1月18日,鍾鍔致電北京交通銀行總管理處總經理張平之、副總經理灑海秋,表示「鍔當督率員工,各守崗位,保存行產,維持現狀」。香港分行接受總管理處領導後,員工維持現狀,原職原薪。香港分行所表現的愛國熱情和積極行動,對新中國迅速恢復對外貿易、溝通僑匯和開展國際經濟往來,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1950年3月,交通銀行總管理處委派冀朝鼎赴港,負責香港分行資產接收事宜;5月,又委派業務室副主任葛師良赴港,聯繫業務,並協同接管前總管理處留港資產。在葛師良的組織下,香港分行收回北角清華街9-11號房屋兩幢(後改建新樓),售去原來存在香港分行的美元頭寸並將所得港幣調回國內,還會同招商局將原屬交通銀行信託部子公司「蜀餘公司」所有的「啟興輪」駛回國內。11月,葛師良兼任香港分行副理。

交通銀行復業之初,定位為一個扶植實業發展的長期信用國營企業銀行,受中國人民銀行領導,原先的外匯業務交由中國銀行辦理,海外機構應予撤銷。但考慮到當時中英兩國尚未互換使節,且交通銀行在海外僑胞中聲譽卓著,香港分行對吸收僑匯上也有優勢,政務院和中國人民銀行最後決定保留香港分行,並對香港分行的接管工作提出一系列指導意見:香港分行經營業務歸交通銀行總管理處直接領導,外匯牌價與頭寸調撥則由總管理處電令行之,由中國銀行總管理處通過交通銀行總管理處指揮交通銀行香港分行,以保證中國銀行在外匯上的統一指揮。

1958年,交通銀行內地各分支機構先後併入各地政府財政部門,各項業務逐漸停止辦理,但香港分行繼續營業。根據當時實際情況,4月23日,總管理處在香港成立「交通銀行總管理處駐香港辦事處」,作為香港分行的直接領導機構,由項克方任辦事處主任。此後,中國銀行駐港總稽核室承擔了管理在香港所有中資海外金融機構的職責,交通銀行香港分行亦在其管理下開展工作。

60、70年代,國內政治動盪、經濟下行,香港分行也不可避免地受到較大衝擊。但在中國銀行駐港總稽核室領導下,香港分行基本保持了內部的穩定與業務的持續,在60年代中期取得了存、放、匯的全面豐收,進入70年代後業務也穩步增長,為香港經濟騰飛及溝通兩岸作出了積極貢獻。

中銀成員

十年動亂過去後,國內政治局勢趨於穩定,各家銀行的海外分支機構也迎來了生機勃勃的春天。1979年7月30日至8月18日,中國銀行和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在北京和廬山召開了海外銀行、保險公司經理會議,明確提出海外金融機構的工作方針是「遵循國家對外政策,利用一切有利因素,採用現代國際金融企業的經營方式,積極穩妥地開展各項業務活動,為祖國社會主義四個現代化服務」。香港分行積極貫徹海外行經理會議精神,一方面改善經營管理,積極培養和使用人才;另一方面大力吸收存款、提高放款質量,充分發揮資金效能,在當時西方經濟嚴重衰退、香港政府實施「三高政策」(高地價、高工資、高福利)等不利因素疊加的影響下,仍獲得了較好的發展。

1981年7月,中國銀行又在北京和太原召開海外行經理會議,認真研究海外金融機構出現的一些問題與困難。中國銀行總行呼籲海外行實行集團化經營,發揮整體優勢,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增強對外競爭力。經上級批示,中國銀行總行決定在原中國銀行駐港總稽核室的基礎上組建對內的港澳中資銀行聯合管理處,對集團成員銀行及其附屬企業實行集中統一領導。1982年12月11日,中國人民銀行批複同意中國銀行駐港總稽核室改為中國銀行港澳管理處(簡稱「港澳管理處」),作為中國銀行總行的派出機構,對內統一領導港澳各行、司及附屬單位。從1983年1月起,港澳管理處聯合交通銀行香港分行、中國銀行香港分行、新華銀行、金城銀行等14家銀行及其附屬單位組建了「港澳中銀集團」。1985年1月5日,香港分行由德輔道中的太子大廈遷至畢打街20號會德豐大廈的自購新址。

交通銀行香港分行成為中銀集團一員後,由港澳管理處對其進行直接的領導和管理,同時,香港分行作為獨立的企業法人,有獨立自主地開展各項業務活動的權力。在這種領導管理體制下,香港分行能夠根據市場變化,適時調整經營,取得了新的成績。如1985年,香港分行致力於積極開展傳統業務,存放款餘額都取得了新的突破;在零售業務基礎上,積極發展商人銀行業務,兩項業務既相互結合又互為促進;1986年,不斷參與同業發行存款證包銷工作,一躍成為亞洲十大存款證包銷行之一;為解決資金出路,大膽嘗試新業務,開創了參加資本市場投資活動的先河;分行還秉持「當好紅娘,加強服務;提高效率,薄利多做」的精神,積極支持內地的四化建設,取得了較大的發展。1987年交通銀行重新組建後,香港分行積極擔當、主動作為,一方面,與上海分行密切聯繫,加強合作,為上海分行在香港和海外籌集資金,組織銀團貸款,培訓銀行業務幹部;另一方面,進一步加強國內業務的發展,在上海、南通、連雲港、廣州、深圳等地,與當地金融機構合作,積極參加投資業務,支持「四化」建設。

回歸母行

1986年2月7日國務院批示同意的《關於重新組建交通銀行的請示》中明確,原交通銀行香港分行繼續作為交通銀行總管理處領導下的一個分行,與香港中資銀行集團的關係不變。1987年3月31日,交通銀行總管理處與中國銀行總行簽訂《關於交通銀行香港分行委託中國銀行港澳管理處管理的協議》,明確交通銀行香港分行在1997年前暫由中國銀行代為管理。

然而,由於港澳中銀集團的業務量和業務領域以及市場環境均發生了較大的變化,中國銀行總行多次向交通銀行總管理處提出,希望不再代管交通銀行香港分行。1991年5月21日,中國銀行總行再次致函交通銀行總管理處,要求由交通銀行自行管理。為此,交通銀行總管理處反覆研究,決定積極創造條件,爭取從1993年開始,或者稍長一點事件,把香港分行轉為自行管理香港分行,並於1991年8月19日復函中國銀行,希望在1993年之前則仍委託港澳中銀集團代管。

由於香港回歸祖國在即,1991年10月,新華社香港分社提出,「我在港金融業不宜分散,應形成統一指揮力量」。為了保證過渡時期香港地區金融的繁榮穩定,交通銀行總行和中國銀行總行從大局出發,於1995年4月5日簽訂《中國銀行、交通銀行關於中國銀行港澳管理處代管交通銀行香港分行的補充協議》,明確香港分行的經營管理責任由交通銀行總管理處承擔,同時港澳中銀集團繼續代為管理香港分行。

1997年香港回歸祖國,為交通銀行總行全面管理香港分行創造了良好條件,經交通銀行總行與中國銀行總行商定,自1998年1月1日起,交通銀行將對香港分行進行直接管理,不再委託中國銀行港澳管理處代管。此時距離交通銀行恢復組建已經整整十年。1997年10月31日,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交通銀行香港分行於1998年1月1日起由交通銀行總行直接管理。

由於一些具體工作的協調和落實頗費周折,正式直管的時間不得不有所推延。1998年3月6日,交通銀行與中國銀行正式簽訂終止代管關係的協議,經中國人民銀行和香港金融管理局同意,香港分行於4月14日正式回歸交通銀行。交通銀行全面接管後的香港分行繼續與中銀集團各成員銀行及集團所屬專業公司(中心)保持和發展業務合作關係,保持「四個不變」,即原有的經營方針不變、原有的分支機構設置不變、原有的業務運作不變、原有的各種對外業務規定不變。

香港分行在交通銀行系統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也是穩定香港金融體系的重要力量。回歸母行後,總行高度關注香港分行,並在各方面積極予以支持,讓香港分行步入了發展的快車道。回歸母行當年,香港分行就領先同業推出人民幣現鈔兌換業務;1998年12月18日,香港分行購置港島銅鑼灣力寶美衛大廈作為營運中心(後更名為交通銀行大廈);1999年,加強境內外業務聯動,協同內地分行向企業客戶提供貿易結算和匯款業務,有力支持了內地經濟發展;2002年以後,與國內一大批大型企業建立了銀企合作關係;2004年,配合人民幣走向國際化,成為首批推出多項人民幣服務,包括全面人民幣存款、兌換及匯款、人民幣零存整付服務的銀行之一;2009年,成為香港首批為國內試點企業提供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服務的制定銀行之一,並辦理首筆跨境人民幣結算業務;2010年10月,香港分行成立私人銀行中心,並開始將沃德財富私人銀行品牌引入香港,交通銀行由此成為首家在港推出私人銀行服務的國有商業銀行……

百餘年來,交通銀行始終與香港休戚與共、砥礪前行,在香港經濟發展中發揮着不可低估的作用。而今,伴隨着粵港澳大灣區進一步發展建設的巨大機遇,交通銀行及其香港分行將齊心建設香港未來、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在新時代努力奔跑、共同逐夢!

(作者為毛志輝,副編審,供職於交通銀行黨委宣傳部。魯迅文學院高研班學員,中國金融作家協會理事,交通銀行作家協會主要創辦人、副主席、秘書長。)

責任編輯: 宋得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