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款在內地網絡平台熱銷的月餅引發爭議。內地監管部門表示,目前還在研究探討,未給出明確結果,後續調查結果將陸續公開披露。「香港月餅香港買不到」,公眾最關心的不是涉事月餅的註冊地、生產地,而是營銷涉嫌假冒香港知名品牌、誤導消費者。內地監管部門須正視問題、嚴正執法,保障消費者權益、整飭市場秩序;香港消委會等香港監管機構亦應主動落實跨境維權,切實維護香港金字招牌,不容「李鬼」氾濫。

此款被曝「直播間月銷5,000萬元」的「香港月餅」,在香港根本買不到,事件受到線上線下廣泛關注。涉事月餅生產企業所在地的廣州市花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於情況通報,稱涉事月餅在香港註冊商標,內地加工生產;直播平台所在地的合肥高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回應傳媒查詢時則指,目前對於涉事月餅涉嫌誤導消費者一事,已經在調查中,後續調查結果將陸續以公開形式披露。

涉事月餅受到內地消費者熱捧,是因為其借「香港知名品牌月餅」促銷,令消費者信以為真,內地消費者質疑的不是涉事月餅的生產模式、產地何在,而是不齒其「李鬼充李逵」的手法。有內地法律界人士指,涉事月餅的營銷涉嫌誤導消費者等行為,該行為在廣告法、食品安全法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均有明確規定,可能面臨沒收違法所得、罰款、停業整頓,甚至吊銷營業執照的單項或並列處罰,受影響消費者也可以經營者欺詐為由提出民事索賠及懲罰性賠償要求。

內地人民網評論文章也指出,無論生產企業還是銷售者,打的是「馬虎眼」,玩的是「信息差」,以此「蒙蔽」消費者,賺得盆滿缽溢。內地直播帶貨大行其道,促進市場活躍,消費者有更多選擇,這是好事。但是,直播帶貨、「網紅」月餅良莠不齊,內地監管部門作為權威機構,對於網絡營銷是否有欺詐行為,責無旁貸要負起認定、監管責任,依法依規處置欺詐行為,對消費者負責,更確保市場規範健康發展。

此次事件亦顯示,香港品牌長期以來因注重品質而受到內地消費者信賴,香港消委會、食安中心等香港監管機構,更要盡力保障兩地消費者權益,維護香港品牌和香港利益。今年5月,廣東省消委會、香港消委會在香港正式簽署《深化粵港區域市場一體化消費維權合作協議》,合作協議明確規定:消費者在粵港任何一地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產生消費糾紛,均可向被訴方所在地或居所地消委會投訴,有利於進一步降低兩地消費者維權成本。同時,針對跨境電商涉及多方主體導致的維權難問題,首次明確「被訴方經營者的註冊地與實際經營地不一致的,可由實際經營地的消委會受理」。日後針對類似此次涉事月餅的涉嫌欺詐營銷,香港消委會應及時發出警告,提醒消費者擦亮眼睛、主動投訴舉報,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杜絕「李鬼」為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