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2019年8月31日,一批暴徒在旺角及太子港鐵站內搞事,防暴警拘捕64人,其中5名男子本月初被裁定襲警及阻差等罪成,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監禁7星期至22星期。裁判官陳志輝考慮到延誤因素,有被告妻子因為本案須停職、接受紀律聆訊,有被告家人可能被撤銷紀律部隊宿舍資格等,遂酌情減刑2周至3周。
5名被告分別顧文軒、葉禮豪、蔡浩賢、郭俊駒、鍾日傑。其中,顧及蔡被控襲警,郭及鍾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葉被控一項阻差辦公罪,全部事件均發生於2019年8月31日太子站月台上或月台的公眾地方。
控方解釋,2019年8月31日事件發生時,警方同日內拘捕64人並於2020年中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要考慮起訴哪些人及安排審訊,並會先處理區域法院的案件,再處理其他裁判法院案件,加上包括「速龍小隊」的警員證人有重疊,令本案延至今年才審結。
裁判官指,案發當日於港鐵站內人數眾多,相當可能鼓動他人加入犯案,或會加重案情。顧文軒襲警罪以15星期監禁為量刑起點,因案件延誤扣減至13星期,蔡浩賢襲警罪以20星期為起點減至18星期,葉禮豪阻差辦公罪以9星期為量刑起點,扣減至7星期。郭俊駒和鍾日傑分別管有3B級及4級鐳射筆,以6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鍾日傑扣減至22星期,而郭俊駒妻子受案件影響被停職及將面對紀律聆訊,郭俊駒或連累家人被撤銷紀律部隊宿舍待遇,酌情減刑3星期至21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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