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樂居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院舍「童樂居」虐兒案累計有34名職員被起訴,其中12人涉及逾140項虐兒罪罪成,區域法院昨日處理該12人的求情。辯方稱被告受「童樂居」文化影響而「迷失自己」,法官王詩麗明言不接納此求情理由,批評被告明知風氣不良仍參與其中,令暴力文化加劇,有被告更幾乎「日日返工,日日打人」。案件押後至9月20日判刑。

12名被告俱於2021年犯案,其中7人承認合共135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下餘5人受審後被裁定8項虐兒罪成,被告之一黃潔瑩另涉獨立案件承認5項虐兒罪,及受審後裁定4項虐兒和2項普通襲擊罪成。

案中承認49項虐兒罪的趙詠茜,辯方求情稱她有20年幼兒工作經驗,曾獲上司和家長嘉許,因為受「童樂居」文化影響而「迷失自己」才犯案。她已感到後悔,被捕後又患上抑鬱症及出現自殺傾向。

法官批有被告「日日返工日日打人」

王官質疑,眾多辯方代表均聲稱被告受「童樂居」文化影響,「文化唔好,明知唔啱,都要去做?」雖然「童樂居」有暴力文化,但「你哋(被告)集合咁多人力量,有無做正面行為」。若被告不接受這種文化,可以辭職,而非參與其中,加劇此等文化。有被告更幾乎「日日返工,日日打人」,倘事件沒有被揭發,相信「童樂居」內幼童仍每日遭人虐待。

各一項虐兒罪成的被告梁善儀及陳信興,前者曾用衣架指着幼童,後者則在其他人虐待幼童時發笑、未有阻止。王官考慮到兩人角色,其中陳信興沒有主動襲擊幼童,決定為兩人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被告莊嘉宜的辯護代表求情稱,莊畢業後即加入「童樂居」,是「白紙一張」,雖「有醜陋的一面,亦有天使的一面」,例如曾帶幼童外出等,但王官不認同有「天使一面」的說法,指即使有亦被其在案中的行為「溝淡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