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王僖)香港最少有數十萬基層市民居住於環境差劣的劏房中,特區政府為此專門成立跨部門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工聯會昨日提出多項建議,包括合規劏房的最低標準,包括淨高度不少於2米、實用面積不少於7平方米、廚廁分離,及有獨立窗戶採光通氣等。該會認為,立法規管劏房只是第一步,後續的宣傳、引導和執法將面對不少困難,期望政府堅持推進劏房管理,特別關顧育有兒童等弱勢成員的劏房住戶。
非一刀切消滅整個劏房市場
工聯會昨日舉行記者會,就合規劏房的最低標準提出相關建議,包括共用走廊分隔牆、劏房與劏房間的分隔牆、劏房大門均須具有最少一小時耐火時效;劏房單位內必須提供獨立的廁所和淋浴設施;如租戶需另外支付水電費,則業主必須安裝獨立水錶、獨立電錶;廁所須符合《建築物條例》關於通風的規定;劏房不可位於工廈內;劏房不可設於違例搭建物;劏房所處的屋宇單位如有未遵從消防安全指示,不得用作劏房等。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吳秋北表示,香港劏房問題存在已久,然而一批基層市民,因各種原因需暫時忍受劏房狹小的居住環境,反映劏房的存在滿足部分人的需求,因此要精準取締劣質劏房,而非一刀切消滅整個劏房市場。
冀政府特別關顧有兒童劏房戶
他認為特區政府下定決心立法規管劏房只是第一步,後續的宣傳、引導和執法將面對不少困難,期望政府時刻關注劏房居民的狀況和需要,特別關顧有兒童等弱勢成員的劏房家庭。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陳穎欣認為,政策落實時需優先考慮保護兒童,包括要有措施支援受影響的租戶家庭。「現時政府簡約公屋的計分制度,為符合公屋『家有初生』優先配屋計劃,及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加分,都是有利加快兒童告別劏房的措施,期望政府在制訂劏房規管制度,以及相關支援服務,都應依循兒童家庭優先的原則。」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表示,工聯會建議設立住戶登記制度,狹小劏房(單位7平方米至14平方米)的業主,有法定責任向政府申報劏房住戶的基本資料,例如住戶人數,是否有未成年人、長者、或殘疾人士,是否正在申請公屋等。政府收到有關資料後,協調服務機構為他們提供精準幫扶,緩解他們在輪候簡約公屋等資助房屋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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