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昨日三讀通過《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規定教師、社工、醫護及院舍人員等25類專業人士必須舉報嚴重虐兒個案,否則要負上刑責。香港作為文明有愛的國際城市,立法強制舉報虐兒具必要性,以合理的法律提高社會防範虐兒的意識,鼓勵公眾合力保護兒童。政府應加強宣傳立法的初心,制定清晰指引,確保法例有效執行,並適時檢討完善,消除專業人員誤墮法網的擔憂。

保護兒童人人有責,虐兒個案一宗都嫌多。但是,香港虐兒現象屢見不鮮,引起社會高度關注。2018年,5歲女童陳瑞臨長期遭虐致死,身上傷痕超過100處,令人震驚。據警方今年3月公布,本港去年發生1,394宗虐兒案,按年增加12.3%;社署統計顯示,2023年本港新登記保護兒童個案達1,457宗,是20年來的新高。因此,立法強制舉報虐待兒童,要求較多機會接觸幼兒的專業人員承擔法律責任舉報虐兒,有利盡早識別和介入懷疑虐兒個案,遏止虐兒情況惡化。美國、加拿大、瑞士等地已立法強制通報懷疑虐待兒童個案,新西蘭、德國、澳門特區也就虐兒行為訂立了獨立的罪行。香港亦應與時俱進,為督促專業人員保護兒童劃定法律紅線。

強制舉報虐兒條例獲通過,為保護兒意提供法律框架,賦權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為指定的專業人員保護兒童制訂實務守則,但社會對條例仍存有一定爭議,有人擔心條例的刑罰過高,令專業人員「有殺錯冇放過」,濫用條例舉報,浪費公共資源,有人認為「刑罰過輕」難以發揮阻嚇作用。有多名議員關注如何判斷兒童是否受嚴重傷害的定義不夠清晰,未來專業人員對應否舉報有困難,等等。因此,制定清晰簡潔、易於執行的指引,關係到條例落實的成敗、能否達到防止虐兒的立法目標。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日前在立法會就恢復二讀辯論《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發言時透露,政府已於今年首季在社會福利界、教育界和醫療衞生界成立三個專業顧問團,啟動制訂《強制舉報者指南》的工作,協助強制舉報者識別目標個案,以及早作出舉報,同時減少濫報、誤報的情況。專業顧問團會汲取業界意見,集思廣益,敲定舉報決策流程圖的各項細節,預計可於2025年下半年開始為強制舉報者就指南舉辦簡介會。昨日條例通過後,孫玉菡表示,除了《強制舉報者指南》外,還會有應用程式協助專業人員判斷應否舉報。

條例刊憲後18個月才實施,政府應把握時間,充分諮詢、吸收有關專業的意見及建議,令指引更切合前線人員執行實況,釋除誤墮法網疑慮,減少誤報濫報;定期檢討條例落實的情況,及時發現執行過程中產生的問題,必要時再完善條例,與各界攜手編織預防及制止虐兒的保護網,更好地保護兒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