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唐文)香港多個專業界別均歡迎《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立法,同時期望政府能聯合專業團體舉辦講座,以實務案例、詳細指南等協助法案落地。

樂群社會服務處總幹事黃萬成昨日向香港文匯報表示,相關條例由最初提議至昨日通過,已經過逾年的充分討論,刊憲後亦有18個月適應期,相信社會各界有充足準備,同業更無須因立法而背負過大壓力,「以往沒有這個法例,專業人員也不會刻意不報告,法例只是更加釐清相關專業責任、法律責任,以及傷害的具體定義等。」

他解釋,法例規定專業人士的舉報責任,但實際上,前線工作者並非獨自面對虐兒事件,「前線員工如果懷疑小朋友可能有受虐情況,可先向上司匯報,啟動機構內部匯報機制,了解更多情況,由工作團隊一起面對、一起做決定,不必太擔心及有太大壓力。我們只要提出合理懷疑,但不能替代執法部門去做進一步調查。」

倡增講座與內部培訓

特區政府承諾制訂強制舉報者指南,包括舉報決定步驟流程圖、情景分析等,黃萬成建議社署可召集不同社服機構代表舉行講座,各機構亦可組織內部培訓,進一步傳遞信息。

關注因研判延遲舉報等責任

香港中華醫學會副會長、兒科專科醫生楊超發表示,公立醫院或私家醫生也可能遇到虐兒情況,「受傷嚴重肯定是去公立醫院,但普通科醫生、家庭醫生也有機會遇到,醫生若與病人相熟,可能會發現異常,當然也有人因虐兒,帶小孩去不熟悉的醫生看診,這時醫生就要留心。」

他認為幼兒年紀小,未必能講述受傷因由,若家長敘述與傷情有悖,可構成合理懷疑,「也有情況處於兩可之間,假設有家庭傭工忙於家務,疏於看顧幼兒,導致其摔落床,而兒童傷勢不嚴重,是否應舉報,有待政府進一步講解。」

香港執業護士協會主席江穎聰表示協會支持立法,「只是有些情況,專業人士處境尷尬,如由護士接觸懷疑受虐小朋友,但報警與否、怎樣處理,是醫院團隊跨專業一起討論,若因這安排造成延遲舉報,不知有否後果。」

聯合國兒童基金香港委員會表示歡迎通過條例,認為符合《兒童權利公約》,可保障兒童權利,並強調每位香港市民在支持兒童發展的道路上有着重要角色。

性暴力支援組織風雨蘭期望,各界專業人士在符合條例規定的同時,認知到舉報個案只屬其中一項事後措施,並非保護兒童及少年人的首要或唯一工作,同時謹慎及不帶假設地關注受害人的真實需要,避免將舉報放大成維護受害人最佳利益的僅有方向。